鞍山市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公告(铁西区)

2023-10-11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辽宁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3〕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鞍山市铁西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认定要求

请认真阅读《现场确认公告》,请查阅附件3《现场确认时间分配名单》并按要求日期、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请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

2.请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如需调整,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申请人可自行修改。

3.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所提交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请下载使用本公告附件样本资料,使用非样式材料无效。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5.申请人现场确认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到现场、委托代理人到现场提交证明材料。

6.请正确、完整填写邮寄信息。认定机构按照申请人在网上申报选择的“自取”或“邮寄”办理证书领取。

二、2023年下半年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9:00 至10月10日16:00。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时间与地点

请查阅附件3《现场确认时间分配名单》并按要求日期、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鞍山铁西区确认点在此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预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地点: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一楼106室(铁西区九道街38中学院内-铁西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公室)。

请按附件3《现场确认日期、时间分配名单》的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认真配合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排队等候,依次办理,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2.申请人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加贴封皮(详见附件1《鞍山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3.按照个人所属类型(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户籍在鞍山市铁西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鞍山市铁西区的申请人:提供鞍山市铁西区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复印件上交)。

C.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4.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不成功的,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不成功的,应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现场审查验证的原件中,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6.《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7.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名号、姓名现场确认时上交)。

8.经济开发区,鞍山技师学院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铁西区负责。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以上材料可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10.委托办理或邮寄方式现场确认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提交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办理。代理人应提交双方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委托书》)和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认定机构核对后,将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返还给代理人,留存复印件。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中承诺代理人行为视为申请人本人行为,若出现代理人未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上述为现场确认符合本人情况审核必备材料,缺一不可。

(四)资格认定及查询认定结果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并做出认定结论。申请人可登录鞍山市铁西区政府网http://www.astxqzf.gov.cn/公告查询认定结果。

(五)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下半年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查看鞍山市铁西区政府网http://www.astxqzf.gov.cn/公告。鞍山市铁西区确认点按照申请人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选择的证书领取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将取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档案。

三、其它事项

1.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应遵守认定机构现场管理要求,有序进场,保持卫生安静。

2.申请人咨询认定铁西区确认点政策问题,请拨打铁西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电话(0412-8853305 )。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 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2 委托书

附件3 现场确认日期、时间分配名单

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原标题:鞍山市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公告(铁西区)

文章来源:http://www.astxqzf.gov.cn/html/TXQ/202310/0169699258353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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