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23-10-16    庆云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人员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庆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3年10月18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招聘岗位表中在“招聘人数”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的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庆云县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我县公开招聘的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00-10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00-10月23日16:00

庆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10月18日11:00-10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9:00-10月2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庆云县外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企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报考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由庆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公示。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招聘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聘用

(一)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机构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本简章由庆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7088385

监督电话:0534—332147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庆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yun.gov.cn/n30398511/n30398576/n30404013/c8443407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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