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2023-10-2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考者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2023年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24:00登录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11月13日14:30起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笔试范围具体可查询学院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岗位序号1-11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岗位序号1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平台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笔试加分

 

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1日8:00至2023年11月13日15: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校聘人员聘用合同,首聘时间为5年。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我院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工资、绩效、福利、食堂补贴、专业职务晋升等待遇,学院提供教师周转房。

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不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第一个5年聘期后,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续聘。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  编:353000

联系方式:0599-8467989(黄老师)、0599-8466095(谢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9-846724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n0zRaJDl05aY_C82Kvu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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