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2023-10-24 单县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单县事业单位2023年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单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除符合报考单县公安局定向岗位要求的人员外,单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全额)在编在岗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单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定向岗位达不到招聘规定开考比例,将该岗位计划调剂到单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单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xian.gov.cn/(单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2: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5日11:00—11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11月7日18:00前及时与单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30-468002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8日(8:30-12:00)到单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明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七、其他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4680029。
附件1: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标题: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anxian.gov.cn/10087/8a1af4577d6741fa017d765ee31d009e/1716733312334192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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