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安市“英才引进”公告
2023-10-30 北安党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服务北安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开展“英才引进”活动,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人(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年龄须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0月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
5.双学位人员,不可以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试用期一年,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人才引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照执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进校园现场引才和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相结合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计划依次走进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专项引才活动,如在某所高校引才活动中,计划岗位全部招满时,不再列入下一所高校引才和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计划。浙江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14:00—16:00,报名地点为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吉林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10:00—14:00,报名地点为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宋志平体育馆。所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招聘会现场北安展位,现场填写《2023年度北安市“英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2.网上报名
校园现场引才结束后,对于未招满的岗位,将另发布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首封邮件报考岗位为准。报名时间10月28日开始,11月5日17:00截止,报名邮箱:beianrencai@126.com。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度北安市“英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
(2)本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在校证明(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6)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材料漏报、少报或报名表关键信息填写不详不准确的,均视为报名不合格,审核人员在报名期间不另作提醒且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时务必核对好相关报名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网上报名考生需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并同步报送可编辑Word版的《2023年度北安市“英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
(三)考试
本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对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10倍(含10倍)时增设笔试环节。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
校园现场引才面试一般在招聘会现场报名当日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五)体检
校园现场引才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beianrencai@126.com。原件及复印件邮寄到黑龙江省北安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组,联系电话0456-6426968。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考生考察合格后,将由北安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7)。
(六)公示和聘用
校园现场引才招聘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岗位拟引进人选并现场签约。对考察、体检环节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空岗,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所有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岗位不再递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北安最低服务期5年。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北市人领发〔2023〕1号)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安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度北安市“英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p_BEh-n3NcPfibjjrgQ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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