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2023-11-06    九江组工微讯


一、公开遴选职位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含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

2.四级至一级检察官职级层次公务员。

具体公开遴选职位见《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九江市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县级以下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公开遴选单位同意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方可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公开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下载《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的电话与公开遴选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公开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入闱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开遴选的,记入公开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9:00-17:00。报名地点为九江职业大学技师学院(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4)近半年内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完整材料。

(3)报考人员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现场报名,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4.改报职位:2023年11月20日前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1月21日9:30至16:00通过电话联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92-8211580)改报其他可开考的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1月29日-30日到公开遴选单位(地址见附件1)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职位调减计划数于笔试前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实行AB分卷测试,业务岗使用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文字岗使用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九江,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2-13日工作时间内直接向公开遴选单位电话查询本人笔试分数,各遴选单位也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考生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公开遴选人数1-4人的,面试比例为1:3;同一职位公开遴选人数5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5(遇小数点进一位);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遴选单位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最低可按1:2的比例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4日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因面试人员放弃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公开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于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公开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公开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二)确定人选。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等额择优提出拟任职人员并告知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任职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放弃公开遴选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任职人员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二)试用。公示期满,公开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估,就试用人员履职情况、思想状况和出勤情况等形成试用评估报告,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遴选单位决定,递补试用仅限1次,并事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公开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任职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拟任职人员,各公开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公开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2-8211580。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

附件:

1.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

3.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获取附件方式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6日

原标题:2023年九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nMy4EXUvBO2yBTXsVRx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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