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0人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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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经河南省公安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00名辅警,其中,市局局直一线单位100人,驿城分局130人,经济开发区分局50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21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7人,正阳县公安局100人,西平县公安局82人,汝南县公安局60人,上蔡县公安局40人。 具体名额、岗位分配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河南省户籍;
4.不同的辅警岗位对年龄要求不同,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记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要求)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网上报名,按照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3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后,点击“网上报名”,点击“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进入后,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23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网上缴费。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即可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7:00。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另行发布,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4.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高于岗位比例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报名成功人员低于3:1,组织所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本次招聘官网通知为准。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进入体能测试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3.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4.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通知为准。
5.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未达到2:1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1.2:1参加体检。体检根据拟从事岗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特殊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首批体检后,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通知为准。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合格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因体检政审情况涉及个人隐私,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情况不予公示。
2.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金待遇按照报考辅警岗位现行标准执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纪违规事实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3.此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进行发布,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驻马店市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公安局:0396-2122439
驿 城 区 分 局:0396-2130027
经 开 区 分 局:0396-2130728
示 范 区 分 局:0396-2130219
高 新 区 分 局:0396-2130608
正 阳 县公安局:0396-2134020
西 平 县公安局:0396-2133088
汝 南 县公安局:0396-8138061
上 蔡 县公安局:0396-213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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