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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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平顶山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6〕90号)有关规定,我校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教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牵总实施。
三、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岗3人、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岗1人、医学院教学科研岗6人,教务处教学科研管理岗(二级学院教学秘书)5人,具体专业及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
注:考生只能应聘我校本年度招聘计划的一个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技能、资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学院主页(http://www.pdsu.edu.cn)、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s://rsc.pdsu.edu.cn/)和相关招聘二级学院主页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的人员
填写《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行业工作经历等相关原件扫描连同《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压缩包形式于2023年7月4日-7月12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为主题命名。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2日18:00结束,截止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届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的人员
请于7月12日18:00之前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pdsu.edu.cn:8082),根据招聘计划表找到对应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
(三)查询网报初审意见
人事处将会同有关学院在网报结束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于7月17日后可登陆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查看网报初审结果。若网报初审意见为“通过”,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初审意见“通过”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00),过期视为放弃。
2.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教学秘书岗位的人员可以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各一份(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本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硕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函件。
(6)以上所有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温馨提示: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排放,否则不予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和各有关招聘学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现场确认地点: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办公楼621房间。
(五)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告,查看考试、考核等安排。
应聘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的人员需参加面试(说课)和答辩。应聘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写作等反映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
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方式以闭卷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档案须密封)转入学校,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以上情况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
(二)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2657629(平顶山学院纪委)。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通知,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学校招聘二级学院或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13939962497,联系人:李老师。信息工程学院咨询电话:15290786068,联系人:时老师。医学院咨询电话:13721860465,联系人:王老师;人事处咨询电话:0375-2657617,18768907779,联系人:徐老师)。
平顶山学院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常态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20〕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平顶山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6〕9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10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简称市人社局)与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共同监督下共同实施招聘工作。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专职辅导员岗10人(其中男辅导员5人,值班期间需入住男生宿舍;女辅导员5人,值班期间需入住女生宿舍)。
注: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只能应聘我校本年度招聘计划的一个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技能、资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函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pds.gov.cn)、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www.pdsjob.cn)、平顶山学院网站(https://www.pds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18:00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pdsu.edu.cn:8082),根据招聘计划表找到对应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
注: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2.查询网报初审意见
网报系统关闭后,学校将会同市人社局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初审(系统关闭审核期间考生暂无法登陆招聘报名系统)。7月18日网报系统开放,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查看网报初审结果(见《平顶山学院招聘报名表》中右下角“网报初审意见”栏)。若网报初审意见为“通过”,可自行打印《平顶山学院招聘报名表》,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初审意见“通过”的,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携带相关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后续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平顶山学院招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一份(经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温馨提醒:网报系统关闭后无法打印。
(2)本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硕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毕业院校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章证明)。
(6)需要提供本科或硕士阶段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聘书或毕业院校所在的院(系)、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签章证明)。
(7)以上所有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注:①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不接受扫描件替代原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②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4.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学校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根据《准考证》上标识的信息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报名人数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准,考试方式视最终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同时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写作等。
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方式以闭卷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pdsu.edu.cn)“通知公告栏”,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375-2657617,联系人: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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