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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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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51名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到相应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募的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募方案、发布招募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政审、选岗、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岗位
招募岗位详见《赫章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有中专(含中师和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精神。
3.为促进我县少数民族特别是苗族聚居地山村幼儿园有效发展,特对设置的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苗汉”双语教师,针对我县户籍懂苗语且语系相通的具有中专(含中师和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募,简称“双语”岗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双语”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持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双语”岗位的人员,若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募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内的人员。
5.截止2023年7月10日仍在服务期内的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参编管理幼儿教师。
6.2022年招募成功但因各种原因延期体检,截止2023年7月10日未提出辞去乡村幼儿教育志愿服务的人员。
7.不符合招募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募公告。2023年6月28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地址:赫章县汉阳街道和平路,联系电话:0857-3222369。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类专业《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双语”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限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
(4)报考“苗汉”双语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赫章县户籍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6)赫章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报名表。
(7)赫章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报名信息采集表(只需提供电子版)。
2.资格审查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招募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募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与公开招募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募方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参与公开招募资格。
3.报名采取定乡镇(街道)或县直幼儿园的方式进行,以乡镇(街道)或县直幼儿园作为单个报考单位。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视自己已报单位的竞争大小,改报比例达不到2:1开考的单位,但只能改报一次。通过改报后,涉及单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募数仍达不到2:1比例的,招募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考生所报单位招募计划数取消的,考生本人可改报其他可开考的单位。
4.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4:00-16:30在赫章县第四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对象:根据各单位的计划招募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单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该单位计划招募数或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所有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违纪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各单位招募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单位末位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募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意见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幼儿园所隶属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论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募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核政审对象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未取得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资格证书的。
八、选岗
录取和选岗工作在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由乡镇(街道)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若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空缺的名额,往后顺延,选岗工作由招募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具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选岗结果到县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公示
(一)经选岗成功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参加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参与选岗后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选岗成功人员与相应的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因怀孕体检项目未完成或因怀孕不能正常任教的,参加选岗后暂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享受相关待遇,待能正常任教时再补办相关手续,但必须在孩子出生后18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募。
(四)所有招幕岗位须参加选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参加志愿服务,享受相关待遇,招募到岗时间以县教育科技局行文规定为准。
十、待遇
招募成功的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按学历享受补贴,本科2550元/月、专科2450元/月、中专(含中师和中职)2400元/月(以上补贴均含“三险”中的个人缴纳部分),每年按12个月计发。同时,在服务期内按规定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待遇及政策保障按《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和参编管理幼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赫教科〔2023〕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管理
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按学年度与志愿者签订劳动合同(每学年签订1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乡镇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如因政策变动、人员超编、幼儿园终止办学等原因导致不能续签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
其它因国家、省、市、县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募工作在招募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十三、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招募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委员会)
(二)在招募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募方案》解释权属招募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募过程中,由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募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附件1:岗位表(志愿者).xlsx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招募信息采集表(志愿者).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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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根据《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和参编管理幼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2021年及以前招募且考核合格的408名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按照20%的比例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8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聘方案、发布考聘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岗位
考聘岗位共82个,经公开考试聘用的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原则上在考聘前所在幼儿园任教,不作变动。
三、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2021年及以前招募且2022至2023学年考核为合格等次,至今仍在岗的我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共计408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乡村幼儿教育事业。
3.年龄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2022至2023学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以下人员不属考聘对象。
1.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不得报考期内的人员。
3.2022至2023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聘公告。2023年6月28日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赫章县2023年面向本县内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5)《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考核登记表》(2022至2023学年)原件及复印件。
(6)赫章县2023年面向本县内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公开考聘“参编管理幼儿教师”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只提供电子版)。
2.资格审查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与公开考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聘方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参与公开考聘资格。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4:00至16:00在赫章县第四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室设置:本次考聘设置面试室3个,由所有参加面试的对象于面试当日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室,原则上第一面试室54人,第二面试室54人,第三面试室56人(若遇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164人,多出的人数按照从第一面试室到第三面试室的顺序,逐个进行递加,加完为止;若遇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164人,则按照从第三面试室到第一面试室的顺序,逐个进行递减,减完为止)。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政审
根据考聘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分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原则上第一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7名,第二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7名,第三面试室确定考核对象28名,各面试室末位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核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若确定为考核政审的对象有自动放弃考聘的,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考核政审工作由考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考生人事档案情况等,考核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同意考聘为“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的意见。政审材料统一报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审核。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报考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政审不合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三)不符合考聘对象规定的条件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六)其它经研究不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对象,并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甲方为用人单位所隶属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县直幼儿园,乙方为考聘的“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签订。如因政策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
参编管理幼儿教师如需终止劳动合同的,须经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县直幼儿园和县教育科技局同意。
九、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十、组织领导
成立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考聘工作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考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委)
(二)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在考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考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考聘过程中,由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聘信息都将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附件1:报名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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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参编管理”幼儿教师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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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5日上午9:00至7月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通过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取得面试(试教)资格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教师岗位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高于5:1,不低于3:1确定,财务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面试人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取得面试(试教)资格人员。
被确定为取得面试(试教)资格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试教)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财务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考生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或承诺)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观山湖区教育系统“双轨制”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试教),以新一轮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试教)方式由招聘办公室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的空岗,由招聘办公室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照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低于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时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观产投人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相应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截止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734667
监督电话:0851-84841064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观山湖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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