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公安局招聘233人!文职有岗,高中可报!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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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95人公告

江苏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1人公告

江苏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4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江苏盐城阜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7人公告

江苏扬州仪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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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9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机关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连云港市本地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

  4.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具有文身;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与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和辅警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辅警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海州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接待大厅(连云港市海州区绿园路58号)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表样可至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lyg.gov.cn下载)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7)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报考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完整报名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资格审核

  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采取体能测评或岗位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测评时,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在体能测评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2.岗位能力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的考生进行岗位能力测评。岗位能力测评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实操技能等,测评内容可以是计算机应用测评、打字速度测评、材料编辑、文章撰写等。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岗位能力测评合格线。

  在技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

  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技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相关应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市公安局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其中,代码为03、04、05、06、07、08、09、12、13、14、15、16、17、18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5.4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以下相同),代码为01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6万元,代码为02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6.6万元,代码为10、11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7万元。

  五、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6015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12389。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0677、81860700

  附件:1.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3年7月3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azp/2023-07-05/120270.html


江苏扬州仪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仪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男性,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米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78年7月5日至200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特警队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协助民警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24小时值班备勤,军事化管理(采取集中免费食宿)。警务工作站巡逻队员20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协助民警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参与24小时值班。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仪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新解放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0514-80865655
 2.报名材料
 (1)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地填写《2023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内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证件照)3张;
 (5)“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7)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确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男性立定跳远达到1.9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00(含)以内。
 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参加。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达标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时,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仪征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均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仪征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加班工资等。
 六、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七、其他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5061。
 本简章由仪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唐警官
联系电话:0514-80865655  13952505568

仪征市公安局

202374

2023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2023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江苏盐城阜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周岁,文职警务辅助人员不超过35周岁、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不超过45周岁的公民;驻城派出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招聘计划;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当地无不良影响;

8.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9.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0.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考虑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家庭成员从事违法宗教活动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解除劳动关系未满三年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01

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7月9日15时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报名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完备后发送至邮箱:

fngazzcjfk@163.com

发送要求:

1.发送邮件主题名:“岗位代码+姓名”;

2.报名表表名改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详见下方招聘计划)

例:张XX要报考04-2“交警大队铁骑队员时,发送邮件时,邮件名为:“04-2+张XX”;报名表表名改为:“04-2+张XX”。

报名表下载: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02

录用程序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对报考辅警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等。

5.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阜宁警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

录用人员与阜宁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计划

点击查看大图

  

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保证聘用人员素质,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应聘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5-87324098

监督举报电话:0515-87324019

本公告由阜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阜宁县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

  

江苏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4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积极回应社会群众期盼,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现代化、规范化治理能力,提优公安交通管理民生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文明、和谐、平安”交通环境建设,扬州市公安局通过资源整合、统筹调控等方式,在核定员额范围内,专项调剂4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于加强扬州交警辅警队伍建设,充实公安交通管理力量。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事项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8年7月4日至200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交通管理辅警40名(公益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和相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地点报名(详见附件1《简介表》),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
5.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公安机关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考核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础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及相关专业应知应会知识等;
2.体能测评。报考勤务类警务辅助岗位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评(具体岗位详见《简介表》)。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评标准(附件3)参照《公安部综合体能考评标准》执行;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
4.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条件中有身体指标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考察等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公安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扬州市公安局纪检监督电话:87031332、87031337,交警支队纪检监督电话:87032038。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扬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2.扬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3.体能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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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21人,其中勤务辅警17人、文职辅警4人,分别为:

盐渎派出所勤务辅警6人,协助警务站开展警情处置等工作。

盐龙派出所勤务辅警3人,协助开展警情处置、社区警务等工作。

巡逻处突勤务辅警8人负责武装巡逻、看护协作等工作。

 综合勤务文职辅警4人,负责数据分析、文字编辑、协助预警劝阻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8-35周岁中国公民(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纹身、口吃、白癜风,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5、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岗位条件//

盐渎派出所,6名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盐龙派出所,3名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巡逻处突,8名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能吃苦耐劳、适应夜班的优先考虑。  

综合勤务,4名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能吃苦耐劳、适应夜班的优先考虑。

//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招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途径//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0日;

2、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盐城市新都路630号)南门门卫室;

3、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262879661。

//报名所需材料//

1、扫码下载并填写《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役证、驾驶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4、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整理齐全后放在盐都公安分局南门门卫室。

五、招聘程序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面试主要测试适岗能力。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体能测试//

对应聘辅警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且体检合格人员,按招录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

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分局南门外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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