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好!这2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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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京剧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国家京剧院2023年
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京剧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京剧剧目,培养京剧创作表演人才,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京剧事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报《国家京剧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7/P020230703589271698749.doc和附件3: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7/P020230703589271786465.doc),将《国家京剧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学历”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件至cnpoczp@163.com。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剧院人事人才处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剧院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若所报考岗位取消,符合另一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3.考试。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演员、演奏员岗位初试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9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复试资格;其他岗位初试为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复试资格。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复试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为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知识、岗位匹配度、综合素质等。
4.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演员、演奏员90分及以上、其他岗位80分及以上人员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人数1:1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剧院按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于考察和体检有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经剧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剧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演员、演奏员岗位,报名时需确定应试剧目、曲目(详见附件2)。应聘演员岗位的人员,考试时需自行安排伴奏人员;考试当天携带个人简历(10份),简历中必须有参与剧目演出的彩色剧照。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仅接收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5.国家京剧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10-5851961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2号
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
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开展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具有北京户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4日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下同),选择“业务管理”栏目进行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考生通过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将进入下一环节,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s://www.moahr.cn/)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补充公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安排。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本单位的考试时间、方式、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比例,并将相关内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在各单位补充公告中明确),并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单位在补充公告中公布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请获得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体检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六)技术电话: 13555494895 18965688689,
咨询电话:010-5919420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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