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招聘,富拉尔基区公开招聘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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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3.性别不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信网可查)。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富拉尔基区户籍(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日期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6.患有传染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生报名后关注“富拉尔基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富拉尔基区民政局会议室,沿江街道黎明路17号,阳光学校东南。
报名咨询电话:0452-6863058
报名材料:
(1)《富拉尔基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表在公告下方下载后自行填写并本人签名(附件一);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其中2张粘在报名表上);
(5)委托他人报名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书样式在公告下方下载(附件二)。
3.考生现场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每人90元(现金),每科45元,共计2科。
4.报名注意事项
(1)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将上报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8日,领取地点区民政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计两科,每科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内容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涉及到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务。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富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现场打分并当场告知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富拉尔基区民政局公众号公示,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人选及体检人选。
(三)考察
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联审联查,经考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不参加体检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拉尔基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富拉尔基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办法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分配到各街道,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至本届村、社区“两委”任期结束换届时止,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以续聘。
2.聘用人员应按照分配岗位所在社区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六、待遇保障
聘用后享受现行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七、其他要求
1.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来源(文章来源或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flej.gov.cn/tzgg/13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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