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1030人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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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茂名信宜市城区市直学校教师现场招聘190人补充公告(至2月28日)
2023广东茂名信宜市城区市直学校教师现场招聘190人补充公告
根据《信宜市城区市直学校2023年教师现场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省内大型招聘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2月18日-1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组织信宜市城区市直学校2023年教师现场招聘第一批考试,现就该场考试有关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1月20日至2月15日;
(二)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2月16日-2月28日;
(三)第三批招聘视第一、第二批考试招聘情况而定;
(四)2月18日当天上午可在招聘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对象考试安排。考试对象:符合条件的现场报名人员(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月18日上午8:30—13:0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现场报名人员考试时间:2月18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三、第一批网上报名对象考试安排。考试对象:1月20日至2月15日期间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月19日上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一批网上报名对象考试时间:2月19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四、招聘咨询电话。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信宜中学:0668-8814567;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0668-887766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0668-8833221。
本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其他事宜不变。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原标题:信宜市城区市直学校2023年教师现场招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xinyi.gov.cn/zwgk/zlxx/content/post_1143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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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600人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圳东部中心,是深圳行政、经济、教育大区,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区之首。龙岗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深圳市唯一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区、粤港澳国际教育示范区。当前,龙岗紧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重大机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高水平教育强区。龙岗区2023年上半年将分批次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正编教师600人。招聘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和专业的有关要求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4)考生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5)考生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的,可以选择两个学位之一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2.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拟在北京、武汉等城市设置考点招聘,各考点的时间、地点、岗位安排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前3至6天(自然日)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结合招聘需要或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
考生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从相应考点发布补充公告之日起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查第1日17时止,请考生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其中,第一批北京、武汉站点的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起至6日17时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已报考我区此前批次招聘或本次招聘某一考点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其他考点招聘,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地点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其中,第一批北京、武汉2个考点同时进行,时间初定2023年3月6日8:00-17:00。
2.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发布。
2.须提供的材料
请报考者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按指定形式进行资格审查。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所有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附件4)。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③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④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考生须本人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签约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一般在资格审查全部结束后1-2天(自然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1天(自然日)内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1.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导致出现超出拟聘人数情况的,通过加试或考察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2.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五)签约
拟聘人选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一般在面试全部结束后1-2天(自然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拟聘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5天(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均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及聘用时,境外院校毕业生及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信息查询
1.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岗智慧教育”
2.网站:“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报名系统:http://www.szkscp.com.cn/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5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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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10429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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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40人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40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有70%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报名材料)。
(4)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岁(即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个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以现场报名结果为准。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https://www.szkscp.com.cn,选择“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补充公告。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辨)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3.近期生活照1张;
4.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翻译件);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
10.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考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函。
11.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院校出具的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进入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其他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办法
招考学校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初步筛选,结合岗位特点及学校用人需求,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且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点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公布,敬请关注和留意。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91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原标题: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szns.edu.cn/tzgg/202302/t20230215_133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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