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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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辅警招聘200人公告
广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70人公告
阳春市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90人公告
广东韶关翁源县招聘教师暨选聘教师72人公告
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5公告
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7人公告
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19人公告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招聘教师7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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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辅警招聘2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天河区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能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200名(其中女性15名)。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与邪教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83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2日期间出生)。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魄健壮,无纹身、无染发、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6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优先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村改居”治安联防队员、保安员及具有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者。
5.有特殊技能或者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岗位入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之三广电科技大厦9楼东侧大堂(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三)要求: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来穗务工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核验,另请自备复印件)前往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在职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此外,“村改居”治安联防队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者须亲临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确因路途遥远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外省市报名者,可先将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以及联系方式等发送至邮箱2947676502@qq.com,待笔试时再补交纸质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后续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只要求达标,不计算成绩,不达标的应试人员不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安保知识、时事常识的水平。
(二)体能测评。笔试后现场组织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触摸高度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的为达标。应试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且体能测评达标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面试不合格者不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心理测试。面试后现场组织应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主要从感觉、情感、思维、意识、行为,还有生活习惯、人际关系、饮食睡眠等方面测试应试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具体达标标准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测试情况确定。
四、体检(时间、地点待通知)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治考察
(一)应试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和核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对未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六个月内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政治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安排聘用对象进行入职前培训。培训后正式安排上岗,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所产生的劳资纠纷问题一概由原用人单位负责解决,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无关。
八、工资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入职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辅警队伍8.7万元/人.年(含单位及个人社保、公积金等)的经费标准执行。
九、招聘咨询
联系人:顾警官、罗警官;
联系电话:020-83115004。
十、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试人员,请应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所称“以上”均包含本项。
拟聘用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南服招聘”公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纵跳摸高相关要求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23年6月2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azp/2023-07-06/120735.html
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7人公告
大涌镇隶属广东省中山市,位于中山市西南部,距中山市城区约8公里,东临岐江河,西靠西江,获“中国红木雕刻艺术之乡”“中国红木家具生产专业镇”“中国牛仔服装名镇”等称号。现有中小学7所(其中公办中小学6所),在校学生7958人。根据当前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见《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45周岁以下:
①获得镇级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②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
③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1日。
2.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打包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邮箱地址:494075756@qq.com。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姓名+学段+学科”。《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扫描版(本人签名),命名方式同上,在规定时间未成功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中山市大涌镇2023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
(4)学历和学位证书;
(5)获奖及荣誉证书;
(6)如是党员须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党支部证明)。
(二)专业能力测评
1.确定入围测评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情况等,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提前3天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测评事项,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评(满分100分)
测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测评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
3.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四)政审。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经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按规定程序报大涌镇党委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应聘者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中山市大涌镇编外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为10万元/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考试前自觉在备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备考室;
6.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招聘单位将在本次招聘未入围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成为大涌镇公办学校临聘教师。
本公告由中山市大涌镇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大涌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641.html
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19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等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6.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7.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8.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岗位表》查看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8日9:00-7月12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3年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岗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岗位后,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学历材料。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
(2)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
(3)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13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需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考生须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
另需其他材料的,招聘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面试计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在参加面试之前,择期组织考生进行对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操作水平,重点测试打字速度。对机考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对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一)公示
各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检察院集中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揭阳检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签资格。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1.报考者在下一考试环节,或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考试综合成绩自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有效。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或者因在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减员产生岗位空缺的,各招聘单位可以从此次招聘综合成绩合格者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递补聘用,同一岗位没有递补人选的,可以跨岗位递补。
八、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按照同级政府关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十、附则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揭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咨询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3-8238415
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
监督电话:0663-8238455、0663-8238537
附件:1.2023年揭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647.html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招聘教师78人公告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简称:深中光明)是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强力打造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委托深圳中学全面管理。学校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坐落在光明科学城内,总占地面积4782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921平方米,预计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为确保2023年9月开学的教育教学需求,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将分别赴广州、南昌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78名,涉及15个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见《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夏季(6月)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2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要求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广州场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8:00截止
南昌场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法
关注“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微信公众号,通过招聘入口登入,选择应届生招聘进入
考生登录,先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然后选择对应应聘岗位后提交即可。
3.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程序
(1)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面谈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情况,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面谈时间和地址,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入围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报考考生,根据本公告中的“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即未收到短信),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2.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审查所需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提前装订好: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照片,本人手写签名交原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院系出具考生应届相关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境外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读期间的成绩单);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则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获奖证书、作品等材料。
3.有以下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提供相关中文翻译件)。所有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其他要求
(1)报考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3)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或现场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因特殊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认拟聘人员
学校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面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评委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是本年度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总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每个考点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但不超出相应学科岗位的计划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中学官网公告栏处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或深圳中学官网(www.shenzhong.net)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中学官网:https://www.shenzhong.net/
咨询电话:0755-29391918,黎老师
0755-25538693,吴老师
QQ2677373088,深中光明
本公告由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夏季(6月)招聘教师岗位表(广州南昌考点)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夏季(6月)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2023年6月20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638.html
广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州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74名,其中,广州市人民检察院64名,越秀区人民检察院10名,海珠区人民检察院13名,荔湾区人民检察院1名,天河区人民检察院32名,白云区人民检察院33名,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17名,增城区人民检察院4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3.本科生、大专生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4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2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并能熟练驾驶车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本次招聘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5天),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官网,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报考(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A类职位笔试测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B类职位笔试测试法律常识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进入面试的情况。
面试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近期小一寸照片1张,通过司法考试的需带法律职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设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以内如相应招聘单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类别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资料。体检后由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的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广州市检察机关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38280769、38281704
越秀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3603199
海珠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9016809
荔湾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1601686
天河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38497222
白云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61819868
南沙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39911135
增城区检察院招聘咨询电话:020-66268017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80290、020-38280084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595.html
阳春市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9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卫生及相关企业等领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阳人才〔2022〕1号)、《关于印发<阳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春人才〔2022〕3号)精神以及阳春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经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春简介
阳春,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漠阳江中上游,是广东省面积第三大县(市),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春砂仁之乡、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岭南康养胜地等名片。全市总面积4037.8平方公里,总人口122.5万人。
阳春市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中国大陆最南端喀斯特地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凌霄岩风景区、春湾风景区等奇秀山水,还有鸡笼顶高山草原、鹅凰嶂森林生态等优质资源,森林面积超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3%,被誉为“百里画廊,水墨阳春”。
阳春市交通便利快捷,市区一环路、“五横三纵”路网基本形成,三茂铁路、云阳高速、汕湛高速、中阳高速等贯穿全境。随着阳信高速阳春段、广湛高铁阳春段、阳江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境内以高速公路、铁路为骨架,国省道为干线、地方公路为支线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日臻完善,加快融入珠三角1小时经济生活圈,逐步成为“双区”西进的重要交通节点。
阳春市产业基础扎实,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总面积20013亩,其中新吉园区8825亩、产业集聚区11188亩,随着广东新兴铸管、广东凌霄泵业、阳春新钢铁、阳春海螺水泥、阳春华润水泥、广东一片天医药、晟泽机械等企业发展壮大,形成以机械装备制造、钢铁、水泥、食品加工、医药、智能家电、电力能源等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二、引才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类别有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含央企和民企),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附件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需为附件6所列院校),或获得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有本科学历),或国内优秀院校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国内优秀院校详见附件5)。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企业单位所需条件以附件2为准。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除职位表有职称要求的年龄限制外,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要求为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21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7月21日起至今)曾通过阳江市内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阳江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7月21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5年内受过处分处理的;
6、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报名和洽谈面试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1日,在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六楼)举办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见面会,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洽谈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现场报名时间为9:00-12:00,洽谈面试时间为10:00-15:00。请符合本公告附件1和附件2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填写好的《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洽谈面试。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可提前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并于2023年7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8)。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并加以审核,预报名通过后以现场提交终审资料为最终报名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洽谈面试。洽谈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引进人选。
(三)考察。根据洽谈的分数从高到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
(四)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执行阳春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阳江、阳春两级引进奖励。对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企业用人单位执行企业工资福利待遇(详见附件2)。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三)享受人才政策配套服务,具体可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问题可致电:0662-7736048(人社),0662-7568312(教育),0662-7734483(卫健)。
附件:1.阳春市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求表(教育、医疗类)
2.阳春市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求表(企业类)
3.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4.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5.国内优秀院校名单
6.国内、国外及港澳院校名单
7.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8.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电子邮箱汇总表
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635.html
广东韶关翁源县招聘教师暨选聘教师72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批准,我县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园)教师共68名,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选聘外县市在职在编教师21名。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从外省、市、县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及年龄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翁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附件2《翁源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在读的非202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青年人才,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四、报名
(一)本批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应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起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5:00止,登录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wyjseczp2023/)报名,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起至下午5:00止,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需上传的资料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三)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四)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
本批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交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服务期满三年内(2020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五)选聘在职在编教师
参加选聘的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2,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由于选聘人员为在职在编教师,需先提交原件审核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参加选聘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翁源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5),贴相片;
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
③加盖公章的纳编文件复印件或当地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④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或非本人亲临现场报名者,不予报名。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和选聘在职在编教师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岗位B01至B15的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公开招聘教师岗位A01、选聘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幼儿园教师岗位分数线为55分,其他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聘在职在编教师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选聘教师为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如我县中小学无中级岗位则先聘任在初级岗位,待中级或中级以上岗位有空岗时,再进行相应的职务聘任。录用后应在翁源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其他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因参加培训机构培训产生的问题与我局无关。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1:翁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翁源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翁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630.html
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5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省法院、市政府同意,阳江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于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年龄划线以公告发布当月月底为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速录等专业技能;
5.符合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条件;
6.国有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21日下午17∶30。考生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yjfyzp2023/,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上报名网址,在报名系统填写好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部分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还需在后续的程序中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若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2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在笔试考试前3天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速录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组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达到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上。正确字数50字/分钟以下(不含50字/分钟)的,视为速录不合格。不参加速录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速录合格人员中根据同岗位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在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同岗位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考生留意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五)考试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组按总成绩合格者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速录测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法院网(https://www.gdyjfy.gov.cn/)-公告公示栏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三)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361230。
附件:1.附件1阳江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dong/2023-07-06/120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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