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管理!甘肃教师招聘38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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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8人,其中庆阳一中3人,庆阳六中13人,庆阳七中4人,庆阳五中5人,庆化学校12人,特教学校1人。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在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所在大类一致;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庆阳市市直学校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为26周岁以下(199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8日18:00。应聘人员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选择岗位名称,不选择招聘单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庆阳市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已就业人员(含与用人单位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西峰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面试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备课所需教材(附件3)、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学历、教师资格及报考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当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签订协议
在确定的拟引进人选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引进人选自愿选择意向单位和岗位。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庆阳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引进人选于2023年9月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就业或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11室)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资格复审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提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内不得调离。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3.“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直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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