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纪念馆宣传讲解工作,服务意识强;
4.具有高中及以上有效学历;
5.年龄20—28周岁(2003年7月1日—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目前仍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5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如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的请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定街4号)5楼509室,联系电话:0835-7392009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下午14︰30—18︰00)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面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领取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定街4号)5楼509室
联系电话:0835-7392009
三、考试
(一)面试,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面试成绩排位,若聘用末尾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生要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认真完成入职体检的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以劳务外包方式派驻到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全额工资。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天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7392009
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