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上专业名称后面无注明师范方向的须提供,不作师范类要求的岗位可不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大于30周岁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6)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须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9)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均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和现场审核时提交复印件。
(二)笔试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至7月15日下午5:30前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笔试确认网址请留意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至7月18日下午5:30前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参考目录代码详见附件5)
4.年龄、服务期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