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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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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瓮水街道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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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2023年“百泉回流”工程引进优秀人才公告50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和聚集独山籍在外工作的干部和愿意到独山县工作的各类人才“回流”独山干事创业、共谋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切实推动独山县高质量发展、实现“五个新独山”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2023年“百泉回流”工程引进优秀人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名额
(一)对象
独山县外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优先考虑引进以下优秀人才:
1.独山籍;
2.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县工作的;
3.其他优秀人才。
(二)本批次引进名额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10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20名,学校10名,医院10名。具体名额可根据引进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拟调入岗位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按接收申请时间计算),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独山籍或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工作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23年7月31日;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等形式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
4.独山县民族中学、独山县第三中学岗位需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数学、英语、地理;其它学校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英语、数学、语文;
5.医院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提拔到领导岗位尚在试用期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岗位、考察、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县委组织部报名,其他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登录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shan.gov.cn/)、独山组工、独山人社微信平台下载填写《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如因其它情况无法在指定时间内集中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适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独山县井城街道瑞进大厦15楼1508室(独山县
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独山县井城街道创客大厦3楼316室(独山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18)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缴费。经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8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上快捷缴费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5元系统使用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失败。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9:00-12:00,13:30-17:00)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
3.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中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调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现场报名或经网上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失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人员须通过“智考中国”服务平台规范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参加工作文件,现任岗位任职(聘用)文件;
(4)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县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5)独山籍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户口本。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事业单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同一类别报考人数超过引进计划的,由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比选提出拟引进初步人选。
(三)确定岗位
采取组织推荐和单位上报需求的方式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编制身份、工作岗位、专业技能,结合我县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人才需求及个人意愿,按照编制相同、岗位对等原则确定拟引进单位及岗位安排意见(其中特别优秀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优秀或获省级以上表彰>乡镇人员可直接引进到县直部门工作),同时征求单位及报名人员意见。
(四)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如主管部门不同意调出,及时向拟调入人员反馈意见;如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则终止调动程序)。档案审核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卫健、教育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选派人员进行审核,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五)手续办理
引进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引进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回流工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回流资格。
3.引进人才符合《独山县人才引进实施意见》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其中配偶在外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引进人员名单。
4.引进人员在独山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五、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557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4-3221160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4-3226299独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gzrsksw.com/qnzk/2023-07-05/45075.html
黔南瓮水街道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10〕28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经瓮水街道党工委研究,报送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制定瓮水街道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4名,其中: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协管员2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办理业务,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社区就业协管员8名,须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办理业务,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社区其他公益性岗位4名,初中以上文凭。
三、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瓮安县城镇户籍(原农村户籍人员需将户口迁到城镇落户),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援助(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
(二)未就业的退役军人。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
(五)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六)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七)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
瓮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法院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方怀成0854-4859861
(三)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脱贫户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须提供瓮水街道办事处扶贫工作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瓮安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证明。
(五)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报名(即报名时确定报考岗位)的方式进行:
一是本次招聘按照“以人为本,就业优先”的原则进行。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更多有需求的人员就业,做到人尽其岗、岗尽其人,尽可能达到招聘岗位不空岗。
二是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办事处组织实施。原则上按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因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瓮水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同意,可按1:1比例进行招考或将相关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到其余岗位。
三是此次招考成绩实行百分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由瓮水派出所及社区负责出具相关依据)。
四是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场,开考后尚未到达候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瓮水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五是面试成绩公示7日,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和考核。面试过程中,进入招考岗位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和聘用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缴纳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空缺岗位,顺延考核下一名人员。
(三)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空缺岗位,按招考程序顺延。若因考生个人放弃、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我单位则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核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办事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由瓮水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0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三年期满”后,与公益性岗位聘用单位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鉴于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其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因身体健康状况或技能水平不适应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5.有犯罪行为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违反县委、县政府有关纪律的相关规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上述:第1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岗位情况为其调整一次公益性岗位;因上述第3、4、5、6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做详细记载),以后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八、考试纪律
一是招聘工作期间,在办事处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是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招考程序顺延。
三是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九、纪律监察
本次招考成立瓮水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接受人大工委、纪工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纪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十、本方案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并报送县人社局备案。
十一、招聘联系电话:0854-4859861
十二、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54-4858051
附件:瓮水街道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
黔南瓮安县中坪镇2023年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10〕28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用人需求,同时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瓮安县中坪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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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年龄18-4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办理业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2名,专职从事中坪镇人社中心相关工作。
三、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瓮安县城镇户籍(原农村户籍人员需将户口迁到城镇落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援助(在2023年7月1日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未就业的退役军人。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六)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瓮安县中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军忠15117865668)
报名时须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瓮安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相关人员还须提供其他材料:
未就业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未就业的残疾人员须提供《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须提供县级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核
实行现场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当场说明原因。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一)考试
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10:00
地点:瓮安县中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谈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参加面谈。面谈时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面谈室,面谈开始后尚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谈资格。
(二)考核
面谈成绩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考核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
面谈、考核合格、拟确定为体检环节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一)由瓮安县中坪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录用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三年期满”后,与公益性岗位聘用单位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二)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鉴于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其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因身体健康状况或技能水平不适应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5.有违法行为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违反县委、政府有关纪律的相关规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上述:第1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岗位情况为其调整一次公益性岗位;因上述第3、4、5、6、7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做详细记载),以后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九、考核纪律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中坪镇人民政府发出考核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纪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联系电话:15117865668 中坪镇人社中心李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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