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2524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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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菏泽牡丹区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
人员招聘公告(2524人)
根据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5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我区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员、四好农村路维护员、基层文物保护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护员、村容保洁员等服务工作的综合社会治理类、公共管理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公益岗。镇街招聘岗位、数量以各镇街发布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我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不得申请人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包含正在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公司股东或管理人员等;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牡丹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及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牡丹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近照直接贴在申报认定表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惠民一本通”账号(存折或银行卡);残疾人员提交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8日
3.报名地点:本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办公室。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协议一年一签。统一为乡村公益岗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取消聘用资格或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助。
(二)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
(三)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四)此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收取费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0—3966038
牡丹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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