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39人职位表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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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泰州医药高新区
招聘教师39人职位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到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高新区科技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tzgxq.taizhou.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材料上传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 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0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1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0523-89690509。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
http://jyj.taizhou.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负责,报名期间,高新区科教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高新区科教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9690509)。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社会人员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高新区科教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高新区科教局提出申请,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0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高新区科教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编辑:陆跃伊
审核: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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