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检察机关招聘32人,7月20日前报名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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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2名,其中湛江市人民检察院3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5名;赤坎区人民检察院2名;霞山区人民检察院2名;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名;廉江市人民检察院5名;吴川市人民检察院1名;遂溪县人民检察院7名;徐闻县人民检察院5名。具体职位公众号回复“0714”即可获得《湛江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聘用后根据人员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截止报名(即2023年7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址链接见公告末尾。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公众号回复“0714”即可获得,需附照片);
即可获得报名方式等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PDF格式扫描件);
(3)户口簿原件(PDF格式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PDF格式扫描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资料PDF格式扫描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以内,与报名表同版,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如“440802********0202”);
(6)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填报,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三)笔试与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笔试含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15天左右,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gdzjjc.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分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gdzjjc.gov.cn)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gdzjj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人员递补
考试成绩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均有效,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成绩有效期内辞职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当地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gdzjjc.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582061(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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