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校招聘,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名人员公告
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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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38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特公告如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隶属于自治区商务厅,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校区、东盟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余亩。学校设立有13个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面向全国13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截至2022年12月,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23000多人。学校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12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
本次招聘人员3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详见附件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影响聘用的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或廉洁自律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应聘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带二维码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近六个月内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支部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或所报考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考核、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
(4)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填报信息是否准确,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国商通知”栏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业务能力测试(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业务能力测试(考试)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有1人及以上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可开考。业务能力测试(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业务能力测试(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业务能力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面试
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按应聘人员业务能力测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因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较少或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4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五)考核
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不能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或有其他意识形态问题的;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或受到较严重处分后虽不在影响期内但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后认为不符合师德师风要求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由学校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及要求
1.结合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测试(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绩效待遇按《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办法》确定。
4.我校要求新聘用人员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专任教师入职后一般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承担一定时间的行政岗位工作。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下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单位岗位,也不得应聘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参与招聘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违纪处理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人事处严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771—3277992、0771-314236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后)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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