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有岗,江苏医疗卫生招聘35+岗位报名中,点击查看岗位要求!
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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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二批编外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其他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双选协议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1年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应聘岗位代码为201、202的人员须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聘护理(岗位代码205)岗位的2021和2022年毕业人员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八)应聘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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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招聘信息
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982年7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1977年7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省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团队成员可放宽至1972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家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可放宽至1967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工作经历要求指截止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截止时间
首次截止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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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招聘信息
2023年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第三批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有注明的,以岗位表为准,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应届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截止时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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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招聘信息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北部健康医疗集团招聘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除《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特别说明外,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4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具备。
报名截止时间
7月15日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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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招聘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除《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特别说明外,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4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具备。
报名截止时间
7月15日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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