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邛崃市卫生健康局、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需求——南充招聘网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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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青白江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需求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五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卫健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3〕185号)、市卫健委五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查询或拨打电话028-69268073咨询。

二、招聘岗位

全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名,详细信息见青白江区2023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按照招聘单位招聘需求为准(附件1)。

(二)招聘原则。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对象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招聘单位与招聘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在村卫生室服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要积极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姚渡镇卫生院(电子邮箱地址:2508242433@qq.com,咨询电话:13308098432);龙王镇卫生院(电子邮箱地址:573787935@qq.com,咨询电话:13880923957)。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

(三)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②报名表(doc格式,见附件2)。

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初审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复印扫描件: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②报名表(doc格式,见附件2)。

2.资格复审。由区卫健局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报名提交信息与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完全一致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8楼818办公室(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如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注册,则由区卫健局组织考核,择优注册,其他人员也可选择其它岗位注册。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录。逾期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由区卫健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青白江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和“健康青白江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招聘完成后由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通过派驻的方式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60302286。

咨询电话:

028-69268073(区卫健局)

13308098432(青白江区姚渡镇卫生院)

13880923957(青白江区龙王镇卫生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一、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和“健康青白江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成都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拟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将我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市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详细信息见2023年邛崃市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待遇保障政策

招聘对象经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担任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收入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及基本医疗收入组成,具体执行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学专业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2日-7月17日):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岗位需求一览表,填写“邛崃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邮箱,邮箱地址:qlwjjgwk@163.com。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7月18日-7月22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邛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校验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邛崃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至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录。逾期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由邛崃市卫生健康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邛崃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聘用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岗前培训

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岗前实训主要在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七、其他事项

符合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或平台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将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及2022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对象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后,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三)岗位待遇

详见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申请(7月12日-7月17日)

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认真查阅《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2),选定岗位后,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为PDF文档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297179379@qq.com),邮件需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1.《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申请表》(附件3),需附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明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提供学生证、学院证明,并在用人单位通知的入职时间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2021届及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后未就业证明(如社保缴费清单等);

6.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下载文件);

7.表彰奖励证明(若有)。

(三)资格初审(7月18日-7月22日)

     本次考试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登录邮箱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7月24日-7月26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4日-7月26日(09:00-12:00、13:0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6室(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在温江人才网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详见面试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同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当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

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及体检考察,最终合格者确定为

拟招聘人员在温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招聘。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安排,按时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九)聘用注册

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由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

(十)培训上岗

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岗前实训主要在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相关公告均在温江人才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准考证领取、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准考证》,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联系方式:

温江区卫生健康局:028-82721659

邮            箱:22971793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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