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舟山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73人,直接面试,不限户籍~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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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舟山市属、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部分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中!报名截至7月21日,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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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属公告查看

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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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市属事业单位推出部分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推出17家事业单位21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1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后出生),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6月2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等。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博士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接到取消通知的12小时内,改报其他可以报考且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四)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五)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中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047819。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et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定海区公告查看

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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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推出15家事业单位20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0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后出生),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五)要求“浙江户籍”或“舟山户籍”的以2023年6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九)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6月2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hai.gov.cn);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等。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博士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接到取消通知的12小时内,改报其他可以报考且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单位负责。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37438、监督电话:0580-260152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普陀区公告查看

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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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夯实“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现代品质海岛大花园、现代社会治理新样板”发展定位,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现推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普陀区共有10家事业单位推出10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8905/index.html,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平台,网站内部导航:页面左侧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后出生),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为:ptrcsc@163.com。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应聘者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表格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采用xls格式,其他材料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或者拍照成图片格式,打包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ptrcsc@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人事主管部门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面谈)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流程。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待遇。新聘用人员第一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劳动合同聘用制和试用期年薪制。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硕士年薪16万元,博士年薪18万元,包含五险一金),一年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后,给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28990,监督电话:0580-3012052。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岱山县公告查看

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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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岱山发展所需的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岱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12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岱山县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ishan.gov.cn)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后出生)。

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专业对照目录为《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16:00;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报名。

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已报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接到取消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逾期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方式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涉及岗位报考相关问题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2025、7334113,监督电话:0580-4406080。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23年岱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嵊泗县公告查看

舟山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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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两美嵊泗”建设,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推出部分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推出紧缺岗位招聘计划1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县人才储备中心工作人员1岗位限嵊泗户籍,嵊泗户籍的迁入时间需满3年以上,原嵊泗户籍、嵊泗学籍、嵊泗籍贯、配偶在嵊泗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嵊泗居住10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嵊泗居住的迁入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6月27日;其他岗位均不限户籍;

(四)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

(五)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7日;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含省市属在嵊单位);

(九)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engsi.gov.cn/。)

该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事业单位考录;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s://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635574/index.html)进行查看。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本次公开引进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有嵊泗户籍要求的);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ssrssy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收到网络应聘简历后,对应聘人员的求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相关待遇

1.非嵊泗户籍考生报考紧缺岗位的提供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浙江省500元/人、华东地区10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含港澳台)1500元/人。

2.本次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的可享受购房补贴15万元;博士研究生的可享受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共55万元,政府津贴1000元/月。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2681、5281660,监督电话:0580-559267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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