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事业编制!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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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53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泗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四)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2024年1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10.2020年3月13日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施后,根据其规定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至2024年1月24日,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人员;
1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及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及时间
报名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为泗阳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7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7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7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提醒: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及信息修改。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公告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泗阳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网上报名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0833037。
(三)笔试
笔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10:00起。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总分的50%为合格、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7日(09:30—17:30),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③教师资格证。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符合17-19岗位相关要求的考生提供。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
上述①至③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供审核。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面试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面试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10分钟),总分100分,考生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时间:2023年8月17日,具体体检事宜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体检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选岗定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考生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按通知时间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各聘用学校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等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33033、80833037、80833052。
2.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3.年龄规定。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5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6.17-19岗招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报名条件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起始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算起。
7.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电话:0527-80296131、80833018、852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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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前师
审稿:王汝环
发布:徐丹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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