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硕专业方向一致。
3.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聘用其他情形的。
四、政策待遇
1.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本校校内绩效工资。
2.招聘人员家庭住址在山丹县以外的提供单身公寓,研究生提供过渡性公租房。
3.招聘的教辅人员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取得高一级学历后,可择优转岗聘用为专职教师。
五、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岗位代码—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报名要件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24:00,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考试前领取准考证,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提交证件、材料的原件、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 (蓝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4日至5日,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新城区培黎职业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3楼大厅。
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要达到3:1及以上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对应减少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面试对象与公开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若出现末位并列人员情况,末位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权重为60%,面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确定的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和体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第一个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第一个服务期内违约的,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 19909361121 (蒙老师)
附件:
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培黎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