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环节。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3年7月20日8:00至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集中,进行结构化面试及资格复审。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5内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或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经学校研究,可酌情降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及其他获奖证书等。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
1.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内或学校根据参聘教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入围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公示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笔试须知、试教须知:202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3.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2023年7月25日上午10点于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现场领取,也可电子获取自行打印。
4.笔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2023年8月1日左右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问卷进行查询。
(五)试教
进入笔试人员等额进入试教。
1.试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试教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8:00至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试教地点: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善思楼二楼2001班教室
试教形式:现场30分钟备课,8分钟片段教学。试教内容由校方现场提供。主要考查仪态教态、逻辑思维能力、实现教学目的、课堂组织实施、掌握课程标准、教学语言运用、普通话、板书等能力。
2.考生参加试教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3.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
4.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60%合成。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2023年8月中下旬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校内公示栏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