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85、211或部属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成绩排名居院系前10,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及以上院校奖学金者,本科生特别优秀者可考虑;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创新能力和协作能力,曾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能胜任双语教学者优先。
(二) 在职教师
应聘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男50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并认同我校的核心价值观和幸福理念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名优教师;
2、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
3、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4、省级特级教师或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5、艺体类教师需有一技之长,且能独立的进行课程开发。
(三) 强基计划导师
应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
2、目前需在职,且年龄在40岁以下,能独立完成本学科强基计划教学工作;
3、曾有过辅导学生参加清华、北大等高校强基计划考试被录取者优先;
4、有课程开发经验者优先。
(四) 竞赛教练
应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学科的相关专业;
2、热爱学科竞赛,具有独立辅导学生获得省赛区奖项的业务能力;
3、能独自担纲完成本学科竞赛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或实践操作能力;
4、能胜任初、高中相应学科基本的教育教学任务,能承担学科奥赛深度教学;
5、在高中阶段曾获得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优先,有课程开发经验者优先。
(五) 海归教师
应聘条件:
1、2022年、2023年硕士及博士,相关学科或具有相关专业同等学历的海归人才;
2、表达能力强,具有一流的交流能力,英文发音纯正;
3、有课程开发经验者优先。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