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公告!抓紧报名!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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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建设发展,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师市医共体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兵团医联(共)体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兵人社发〔2020〕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第五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18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3人(第五师医院27人、双河市中医院11人、团场医院15人),除设备工程师、人力资源干事岗位外,其它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其中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为发布招聘后续各环节通知的官方渠道,最终拟聘用人员同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8月3日10:00至8月15日20:00)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renliziyuan@dwsyy.cn邮箱(PDF格式)。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第五师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体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承诺”,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8月4日10:00至8月18日20: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笔试

1.笔试岗位。设备工程师、人力资源干事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医疗卫生类岗位不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共2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线60分/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时间待定)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面试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视频面试。面试要求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总成绩排名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在第五师医院进行。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招聘单位可以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人员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五师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实名制登记和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享受人才引进待遇的,按人才引进规定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享受岗位正常工资福利、各类假期及培训进修等。

3.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师医院纪检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相关内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五师医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9—2278520

招聘监督电话:0909—2278941

医院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团结北路第五师医院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科(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招聘邮箱:renliziyuan@dwsyy.cn

附件1:2023年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考材料要求.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3-08-04/8293450.shtml

为充实我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9人,具体详见《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7.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3年8月1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9)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10)招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11)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网络笔试、网络技能测试、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信息发布

《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lmqzy.xjcourt.gov.cn/index.shtml)法院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27)报名,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首次登录的考生请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注册成功后可选择“账号登录”或“手机登录”的方式进入报名界面。报名系统于8月11日17:00自动截止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和技能测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缴纳。报名、笔试费在网络报名时缴纳,技能测试费在技能测试之前缴纳,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三)网络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报考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部门: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经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经资格审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提交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8月12日17:00前补充提交资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信息依然有误或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请于网络资格审查截止前联系资格审查部门,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资格审查结果无异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网络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通过网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笔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考试。

3.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网络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考试。

3.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4.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20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600个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网络面试

1.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面试软件,按要求参加网络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考察政审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lmqzy.xjcourt.gov.cn/index.shtml)法院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2023年8月1日。

网络报名:2023年8月7日10:00-8月11日17:00。

网络资格审查:2023年8月7日10:00-8月12日17:00。

网络缴费:2023年8月7日10:00- 8月13日17:00。

(二)网络笔试

软件下载:2023年8月15日10:00-8月16日17:30。

网络模拟笔试:2023年8月15日-8月16日,每日10:00-24:00。

网络正式笔试:2023年8月19日10:30-12:30。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8月25日18:00。

(三)网络技能测试

软件下载:2023年8月30日10:00-8月31日17:30。

网络模拟技能测试:2023年8月30日-8月31日,每日10:00-24:00。

网络正式技能测试:2023年9月3日10:30-11:00。

技能测试成绩公布:2023年9月8日18:00。

(四)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lmqzy.xjcourt.gov.cn/index.shtml)法院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参照当地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按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政策咨询电话:0991-4687807(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监督电话:0991-4668621(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各招聘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现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xls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附件3: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治审查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nyQVEKbCusBIY1tK0i8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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