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结合我县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2023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山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能报考的职位,年龄未注明的,均按35周岁以下;在职县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6、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信阳户籍和河南户籍确定原则同上述原则一致)。具体要求详见《罗山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7、报考教师岗位需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除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的或因违纪违法正被立案审查调查的;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被罗山县录用的特岗教师、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3、报名费用: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4、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23年毕业生)及报考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在左下角“阅读原文”内)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载打印。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日。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以个人身份证为准(身份证的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档案年龄记载为准)。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根据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审读本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报考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对公告理解有歧义的,应事前咨询,事后不予支持辩解。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1)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10:30①报考县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卫生系统非医疗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②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③报考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4)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5)加分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和《信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6条优待办法》等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总成绩再加2分。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6)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请考生关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具体通知。(2)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3人(含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总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1、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罗山户籍-信阳户籍-河南户籍-外省户籍”的次序确定录用人员。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考察阶段结束后如有自愿放弃的将不再进行递补)。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罗山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乡镇医疗机构拟聘用人员,根据乡镇医疗机构岗位需求,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教育系统除罗山高中、罗山二高、职业中专、江淮南路幼儿园外,其余职位根据岗位需求,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以上公告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