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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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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聘辅导员、教师16名公告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工作方案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聘21名公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32名方案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公告

湘潭大学专任教师公开招聘182名公告

2023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聘用制(编外)人员招聘22人公告

2023年秋季湖南常德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招聘12人公告

202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招聘21人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52人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30人)

山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江苏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70人公告(第二批)

黑龙江2023年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生活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

银川市宁夏农林科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公开招聘33人公告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人简章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7人公告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50人

各高校公开招聘4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昭通市卫生职业学院招聘宿舍管理人员通告(24人)

昆明城市学院8月补充招聘公告(11人)

云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6人)

黄冈武穴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0人)

宜昌市伍家岗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12

荆门沙洋县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5人)

荆门京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5人)

杭州萧山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17人)

杭州萧山技师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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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等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招聘岗位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详见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是:本科毕业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国外相近专业及国内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罚记录。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8日18:00。招聘公告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gsagr.cn/)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转载(http://rst.gansu.gov.cn)。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2023年8月14日-28日前于每日08:30-18:00登录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点击进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核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以我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3.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蓝底)2张。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本科、硕士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

  (3)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

  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有疑问的,本人在3日内提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择优等额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招聘入职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12609、0931-7614743(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电话:0931-7616517(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xlsx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8月14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8-14/139774.html


湘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8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学人事处主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

  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人事处41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2)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中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和学术评议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133(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 湘潭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湘潭大学

  2023年6月21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hunan/2023-08-14/139896.html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8月15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8月15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8260、85891809,联系人:吕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8月14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jiangsu/2023-08-14/139751.html

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交通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招聘1人

  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是市交通委所属、市邮政管理局代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聘17人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全日制普通高、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开展交通应用技术与管理的相关研发、推广和咨询;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

  二、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应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北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执(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岗位信息、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时间累积一年以上。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同时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承认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等2家单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经资格审查后,通过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扫成PDF格式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二)网上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8时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1.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

  有意应考者可将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查材料(含照片,所有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招考邮箱bjyzaqzx@jtw.beijing.gov.cn。

  2.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有意应考者可登录招聘网站www.bjjt.edu.cn,按照具体岗位要求报考。

  四、考试

  (一)笔试

  1.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试》,分为管理岗和专技岗。考试形式为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可登陆北京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可登录各单位网站查询公共笔试成绩。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管理岗位不设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能力测试。

  管理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面试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10、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在各单位网站上公示。

  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对于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对于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与组织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单位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将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网址

  (一)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7778667

  网址:http://jtw.beijing.gov.cn/

  (二)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9296673

  网址:www.bjjt.edu.cn

  八、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监督电话:57079207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bj/2023-08-14/139790.html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7人。

  一、学院简介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由始建于1980年的平顶山广播电视大学和创建于1996年的河南省质量工程学校携手升格而来,是全国唯一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单位、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学院设有食品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五年制大专部9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有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建筑材料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60个专业(含方向)。现有普通类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成人类在校生近1.2万人,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注册学生9700多人,学生总体规模近4万人;教职工810余人,具有中、高级职称447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421人,拥有5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骨干教师27人,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建有智慧物流、虚拟现实(VR)、工业机器人、电器产品检验等9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中心);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6个、省级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1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获批“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1部、省级规划教材3部,荣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拥有64.92万册纸质图书、137.88万册电子图书;建有功能完备的校园网、数字化校园平台、网络教学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了教学、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

  由学院牵头组建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职教集团理事会成员120多家,校企合作单位达220多家,校地校企共建尼龙新材料产业学院、电气装备产业学院。以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为重点,大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市级检验检测科研中心。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内涵式发展,建院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5万名有质量素养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5%以上。学院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获中国教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先进单位、省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园林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国家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精神指导下,学院正朝着综合办学实力高质量进入全省职教队伍第一方阵,建成“特色鲜明、中原著名、全国知名”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聚力汇智、奋勇争先,努力与中原共同出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对象

  辅导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所学专业应与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

  其他专技岗:要求为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急需岗位或技能人才专业及学历适当降低要求。

  详见《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辅导员岗:13人;

  2.其他专技岗:4人;

  招聘岗位、专业、年龄、学历等相关要求详见《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按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执行。限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限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lxy.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到8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lxy.edu.cn/)公告中的报名系统(浏览器报名网址http://zlxy.jbaoming.com)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12:00到8月18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应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

  ③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有相应资质公司翻译的档案材料和公司证件(复印件盖章);

  ⑤在职人员报名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中共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信。

  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0日,每天08:30至17:30。

  地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313室(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

  报名网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与报名时上传内容一致的有关材料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审查材料有重大不一致或未按时到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核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zlxy.edu.cn/)。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标识的信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2)分值: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等。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同一试卷、同时进行。

  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辅导机构或考前辅导均与我校无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入场注意携带2B铅笔),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2)分值:满分100分。

  (3)确认面试人选

  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为0者不允许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发布。

  (4)面试内容

  辅导员岗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其他专技岗面试按照学院规定的面试内容进行。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

  (1)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从报考相应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准入查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人〔2023〕228号)文件进行准入查询,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准入查询无问题的)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参照事业编制同级同类人员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纪律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7058228(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十、特别说明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均以学院官网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5—7668683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4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henan/2023-08-14/139700.html

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宿舍管理人员的通告

  一、公司简介

  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要为企业提供生产外包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的专业公司,公司具有一批专门从事人才、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服务及人事代理专业知识的管理和营销队伍,凭借其规范、专业、优质、快捷的人才派遣服务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众多单位的好评和赞誉。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信息咨询服务等。现有员工1000余人,经营理念是:规范、专业、诚信、认真、有始有终。

  现受昭通市卫生职业学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舍管理人员24名。

  二、招聘职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一)宿舍管理人员24人。

  1.岗位要求:

  (1)学历:小学及以上文凭;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入职时需带体检报告;

  (5)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简单文字记录,能够使用微信、QQ等基本聊天工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学生公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岗位职责:

  (1)负责宿舍楼安全巡查、管理;

  (2)负责宿舍楼公共区域及周围区域卫生打扫,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内卫生;

  (3)对宿舍楼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上报、反馈;

  (4)对学生在寝情况进行实时核查、追踪、上报;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事宜。

  3.薪资:2700—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4.工作地点:昭阳区。

  5.食宿安排:提供免费住宿,伙食自理。

  三、劳动保障

  经考核合格者,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相关要求

  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870-2399239

  邮箱:1548147564@qq.com

  六、报名截止日期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金融中心C座1108室(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三)面试地址: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8-14/139466.html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公告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52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聘用方式

  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条件

  管理岗: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专技岗: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实验教学部、体育学院、校医院等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表》。

  4、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主要包含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确定。

  学历学位、职称

  岗位工资+基础绩效

  硕士、中级

  6300元/月

  本科

  5050元/月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紧缺特聘岗按照相应标准计发绩效。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B)。

  (三)报名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拟录用人员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8月31日17:00前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七、考试

  具体由学校及各招聘部门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岗位专业素养与技能,其中实验技术岗侧重考察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需报学校核准,如拟录用人选情况与所设招聘条件或岗位职责不相符的,学校可不批准录用。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职员的档案可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因应聘者放弃录用或学校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查询。咨询电话:020-39322792。

  (三)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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