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属及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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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为2:1),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46—8381630(市委组织部)

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6—6378681

东营区

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级单位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46-8268687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河口区

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河口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col/col206413/index.html?number=H08020101)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河口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其他事项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1)。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开方式:河口区人民政府>首页>热点专题>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考>综合类招考)

监督电话:  0546—3661080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垦利区

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为2:1),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上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垦利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招聘信息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81377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广饶县

2023年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安置地为东营,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上传减免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见《2023年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的情况,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广饶县。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面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复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情况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答复。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在聘用合同中单独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广饶县中医院、广饶县乐安创业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有关管理规定

广饶县中医院招聘的人员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广饶县乐安创业服务中心招聘的人员,参照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管理模式,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管理聘任。聘任人员实行KPI考核,纳入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薪酬和考核体系,执行与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的薪酬标准和KPI考核标准。聘任人员的提拔、重用、调配,年度考核,档案工资,相关保险和公积金等仍执行事业单位标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九、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事项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进行或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事项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进行或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443291、6447632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利津县

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利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将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利津县纪委监委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县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利津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其他事项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笔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46—5680621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农高区

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公布。

笔试采取与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46—8908102

(请扫码查阅岗位表和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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