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顺德区外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区外在编教师”)。顺德区内中、小学的非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区内非编教师”)。顺德区内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岗位表(见附件1、2)。(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三)年龄: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区内非编教师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四)学历(学位):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区内非编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五)专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需出具证明)。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8:30-2月24日下午17:3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shzp.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及初试说课视频。初试由顺德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应聘人员录制上传的说课视频进行评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经初试合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N+1(即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面试或减少、取消该岗位。资格审核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负责核查。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以试讲+基本能力测试进行,其中试讲分数占比60%,基本能力测试分数占比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由顺德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复试完成后,对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本次招聘岗位由顺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公办初中、小学。若不服从分配的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顺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顺德区教育局研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