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0人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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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公告汇总

2023广东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第一次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至2月26日17:00)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用见习人员2人公告(至3月31日)
2023广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至3月3日17:30)
01

2023广东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第一次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副处级,加挂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牌子。负责履行对区内的自来水、污水和河涌水的水质监测,节约用水,企业筹建和生产、居民生活的供水管理服务,供水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监管,对区内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和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职能等。

为满足水质监测业务发展需要,充实我中心专业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给排水工程管理岗,3人;

信息技术岗:1人;

电气自动化控制岗:1人;

宣传岗:1人。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岗位所需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2)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2月27日9:00至2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确认后无故不参加笔试者将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5.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视是否紧缺专业、紧缺岗位及工作需求紧急程度来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请考生笔试确认后密切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于2022年3月6日至3月8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涉及给排水专业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6.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请在成绩公布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员数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插入近期证件照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签名)、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及学历认证、学位证及学位认证、如有如有职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未参加工作的无需提交),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有考生在资格复审前放弃资格,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阶段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已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均可参加。

(二)考试实施期间考生管理要求

1.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沿防疫检查通道,保持1米以上间隔,分散有序入场。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消毒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

4.凡不配合防疫检测、问询、排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四)因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做出调整,请考生随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避免拦截),并按时做出回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1657)

原文标题: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30210/101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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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用见习人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待遇

仲裁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收取及送达仲裁文书、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整理仲裁案卷及归档工作等。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见习待遇2300元/月,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二、招用对象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24个月;

(二)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2月17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8808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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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要求:001-006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17日至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007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7年2月17日至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4.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能适应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外出检查、综合务勤等工作。

6.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设置岗位7个,共招聘22人,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编外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聘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日期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含发布公告之日)。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和招用的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30至3月3日17:30日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现场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蓝底)3张。应聘者所出具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

(二)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初审阶段只作形式审查,通过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2.打印准考证。由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统一打印并公告或电话通知领取。

(三)考试

001-006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007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办公室(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由面试对象本人将个人材料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交的材料等,将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逾期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设100分,其中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用,总成绩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布。

5.相关说明

参加考试人员要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依时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招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招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统一招聘,工资待遇按照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有关要求执行。

(八)其他说明

本次编外人员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四)凡考生自愿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次招聘所设定规则。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308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监督电话:020-32823089。

附件1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编外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3年2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880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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