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表述参照《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点击下方卡片,后台回复【中卫市】
查看原公告 | 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25以上(含25),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及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开发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电子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nxzwskjj@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2月27日8:30至2023年3月3日18: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卫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会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含25人)的,增加笔试。笔试工作由中卫市科学技术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再次面试,按照再次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附件:1.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中卫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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