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招聘在编教师公告(满额即止)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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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应届毕业生岗位表(广州考点)》(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应届学历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科学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的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7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7日之后出生)。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照片,核对无误后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及《承诺书》(附件4),暂无教师资格证的,仅提供承诺书;
6、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
7、学籍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学籍验证报告;
8、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0、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
六、聘用
七、疫情防控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拟聘人员将安排到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报到入职时需要审查拟聘教师档案,若发现本公告第一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中相关情形的,将不予录用。
(六)因考生因素,没有按照坪山区教育局规定的最后时限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不予录用。
(七)未尽事宜按照我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17日。
(九)招聘查询网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十)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十一)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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