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广东招编制教师252+人!应往届可报!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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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广东教师编制汇总

今天广东省内一共发布了5个教师编制公告,分别为:

1、佛山市南海区招编制教师137人(第四场)

2、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招编制教师24人

3、东莞市教育局补招编制教师48人

4、深圳市龙华区招编制教师公告

5、韶关新丰县招编制教师43人

以上公告具体详情请下滑查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

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四场)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第四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设北京考点和武汉考点。其中,北京考点招聘教师24名,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第四场)——北京》(附件1);武汉考点招聘教师113名,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第四场)——武汉》(附件2)。

  本场招聘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安排在下一场招聘。

  二、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2021、2022、2023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同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在70分以上;

  2.各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预报名

  自2月28日起至各考点现场报名结束前,考生须登录“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参加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否则预报名视为无效。每位考生在每个考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各考点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附件4)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还须登陆“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报考武汉考点且通过考试环节的,不能再报考北京考点的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占总成绩40%)。由招聘单位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在同岗位符合资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复试人员。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不足1:3,但大于等于1:2的,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小于1:2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2.复试(占总成绩60%)。由招聘单位以试讲、说课、解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中之一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照初试、复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试当天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六)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相关管理规定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学历、学位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86232590

  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四场)——北京.xls

  2、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四场)——武汉.xls

  3、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doc

扫码回复 224 获取附件/原文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教师、1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学校的前身是1948年5月在哈尔滨成立的“东北民主联军南岗干部子弟学校”,后来跟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一路南下,先后在天津、武汉、庐山等地办学,1950年到达广州,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五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后数迁校址,屡易校名。1956年,扎根越秀区黄华路。

2000年,定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10年,开办大学城校区。2018年5月,成立广大附中教育集团。

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年,学校无论是在办学规模上,还是在高考中考成绩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迈入了广州市乃至广东省一流中学的行列。学校目前已经建成覆盖从幼儿园到高中共十五年的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2018年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基础教育集团,2022年被评为广东省优质教育集团。学校先后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级各类人才,有26位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有航天载人工程总设计师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各类科学家,有誉满全球的艺术家,有搏击商海的实业家,有勤恳为人民服务的各级政要。北大、清华、浙大、复旦、中科大、国防科大等学校都有众多广大附中莘莘学子的身影。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三、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学科岗位二级乙等或以上(2023年毕业生除外)。

(二)其他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教师岗职位的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工作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教师岗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职员岗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00:0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职员岗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教师岗招聘的综合素质评估、职员岗的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3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职员岗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职员岗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教师岗、职员岗考试安排

1、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6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有关岗位分类见附件1需求表,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测试形式

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小组讨论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试教)。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2、职员岗笔试安排

时间:2023年3月26日(暂定)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行测及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免笔试人员除外),如有进入此环节人选放弃并提前告知的,可在不影响按时进行的前提下,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iisworld.cn/gdfz。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及职员岗笔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11:00,15:00—16:00(暂定)

地点:艺术楼一楼多功能室。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职员岗笔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面试:教师岗说课或试教,职员岗结构化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教师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教师岗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职员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职员岗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确定。职员岗的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教师岗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确定。

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教师岗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教师岗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可拟聘人员。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须按承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我校附属中学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1180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9366042。

点击查看>>>

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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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2023年2月22日

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定点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的补充公告(二)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武汉和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的补充公告》,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本场招聘第一轮未完成的部分岗位进行二次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 第二次报考的岗位和报考范围

        第二次报考共计划招聘48人,均为东莞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包括高中数学、语文、物理、英语、化学、思政、地理、历史等学科教师岗位。具体学历条件等见《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公开招聘二次报考岗位表》。

  未入围东莞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各场次体检环节的2022年6月-2023年8月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 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次报考实行线上报考,考生可于2023年2月24—26日登陆报名系统(http://dgjy.pzhl.net/index.php)线上报名。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在2月27-28日期间在北京凯迪格兰云天大酒店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的程序要求、计分方式、录取原则等按原公告规定执行。

        四、体检安排

        3月1日前在北京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补充公告,本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东莞市教育局2022下半年赴广州武汉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doc

  附件2.关于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的补充公告.doc

  附件3.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定点公开招聘二次报考岗位表.xlsx

  附件4.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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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办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 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考生报名)”(https://www.sydwzl.com/gdxfjszp2023/)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考生报名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按照“新丰县公开招聘+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公开招聘+2023101+中学语文+张三+中山大学),以附件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 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3年2月28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通用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2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提供其他查询方式。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在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按照招聘岗位的1:3比例对考生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资格审核未通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地点设在新丰县教育局一楼(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教师发展中心,实验小学游泳池旁)。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且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infeng.gov.cn/)公布。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2.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索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1.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1-2256005

  电子邮箱:xfxjyjzp@163.com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由新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 新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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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丰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深圳龙华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次)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分批次赴北京、武汉、长沙等地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次)》(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表》)。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表》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24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以于每天8:00-20:00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三个考点,但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同一考点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及现场修改1次岗位,现场要改报岗位的应取回报名资料并在网上重新报名等待审核。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拟在北京、武汉、长沙等城市设考点招聘(各考点的时间、地点将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前三至五天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及“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3招聘”栏目(下同)。

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按时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0:00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及“龙华教育”公众号公布。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需上传个人登记照,网上预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④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专业能力展示视频,评委将根据视频进行专业技能评分;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参加现场专业能力测试,请准备好测试用具;

(3)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5)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之内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六、疫情防控工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龙华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24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由龙华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3招聘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

△附件1-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

△附件1-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外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沙考点)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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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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