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丨增城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6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度公开招聘22名编外人员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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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公开招聘一批教师
全部事业编制!
北京设点招聘15人
武汉设点招聘31人
增城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
区位优势明显
交通便捷,资源禀赋
筑梦增城,“职”为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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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人(其中:语文4名,数学5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1名)。
招聘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023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岗位需求表(见下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2.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宣讲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宣讲。
1.宣讲时间:2023年3月10日14:00。
2.宣讲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10日9:00至17:00,11日9:00至12:00。
3.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可选择以下报名地点任一处报名。
(1)3月10日全天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3月10日全天和11日上午在北京市北邮锦江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4.现场报名确认所需材料(均需A4纸规格):
(1)报名表(见附件3,需贴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同一页的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含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和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本人相关证书或材料一致,如弄虚作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3年3月11日20: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笔试三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面试(试教)和笔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不占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2日。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9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1:9的,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2日、1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面试(试教)时间约10分钟。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根据考生面试(试教)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试教)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四)合并总成绩和确定签约人选
1.按照参加面试(试教)和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须达到合格线。
2.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点击二维码查看招聘公告全文)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1人(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6名,小学科学5名)。
招聘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023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岗位需求表(见下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2.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等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宣讲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宣讲。
1.宣讲时间:2023年3月9日15:00。
2.宣讲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10日。
9日9:00至17:00,10日9:00至12:00。
3.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4.现场报名确认所需材料(均需A4纸规格):
(1)报名表(见附件3,需贴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同一页的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含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和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本人相关证书或材料一致,如弄虚作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3年3月10日20: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笔试三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面试(试教)和笔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不占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1日。
2.地点:武汉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9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1:9的,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1日、1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武汉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面试(试教)时间约10分钟。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根据考生面试(试教)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试教)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武汉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四)合并总成绩和确定签约人选
1.按照参加面试(试教)和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须达到合格线。
2.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点击二维码查看招聘公告全文)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要求:001-006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17日至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007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7年2月17日至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4.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能适应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外出检查、综合务勤等工作。
6.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设置岗位7个,共招聘22人,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编外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聘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日期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含发布公告之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和招用的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30至3月3日17:30日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现场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蓝底)3张。应聘者所出具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
(二)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初审阶段只作形式审查,通过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2.打印准考证。由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统一打印并公告或电话通知领取。
(三)考试
001-006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007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办公室(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资格复审
001-006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007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将个人材料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交的材料等,将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逾期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组成
(1)001-006岗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总分均设100分,其中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
(2)007岗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分设100分,面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用,总成绩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布。
5.相关说明
参加考试人员要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依时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招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招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统一招聘,工资待遇按照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有关要求执行。
(八)其他说明
本次编外人员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四)凡考生自愿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次招聘所设定规则。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308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20-32823089。
附件1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编外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点击二维码查看招聘公告全文)
来源 增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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