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月2日)有关规定: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初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内合成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未准时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现将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拟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后续事项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关于专业能力测试
1. 时间:3月7日12:10-12:30(以上明确的时间为报到时间,逾期报到者视作放弃);
地点: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
2.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与笔试时的准考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请自备口罩。
二、其他
考点周边停车位有限,考生车辆不进考点,请预留好时间,尽量绿色出行。
附件: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拟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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