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五)责任心强,认真扎实,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一)报名时间:2月25日-3日8日上午(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二)报名地点: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19号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1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点击阅读原文或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l.com),下载中心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两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各种证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应考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较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考人员个人承担。应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综合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一)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东营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城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缴纳社保,工资待遇按用工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待遇执行。(三)在聘期内有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经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可随时解聘。(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流程服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dyrcpq)和网站(http://www.dyhhrl.com)发布的招聘及考试等相关信息,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另行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三)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报名电话:0546-8056618 8056016扫描下载报名表
注:应聘时请说明来自“东营人事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