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120人!涉及市医院、二院、三院、中医院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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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硕、博研究生

校园招聘公告(第二批)

计划招聘硕、博研究生22名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我院将于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在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组织实施2023年度硕、博研究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院2023年度计划招聘硕、博研究生22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其他专业硕、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年龄
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推荐)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硕、博研究生可在2023年3月9日11:00前将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扫描或保存为1个PDF文件,扫描合并后的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二)现场报名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9:00-11:00,安徽医科大学,逾期不予补报。为避免外校考生无法进入校园,建议所有考生提前通过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下午,合肥。具体时间、地点会在第一时间以邮件、平台群发信息的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无需携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现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硕、博研究生拟聘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八、组织补招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完成情况,市人民医院可视情组织开展补招工作,补招对象限定当日参加同一岗位专业测试且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报考人员。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市人民医院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项
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www.fysyy.com)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3010017,0558-3010019(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3010011(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阜阳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硕、博研究生校园招聘报名表
2.阜阳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硕、博研究生校园招聘计划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3日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计划招聘

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6名

(滑动可查看全文)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传染病“强专科”和其它多学科“大综合”为特色,是安徽省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同时,也是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传染病临床学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多项诊疗技术居阜阳市领先水平,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设55个学科,在呼吸与危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肾脏病、胸心外科等诊疗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医院新区——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阜阳)是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占地231亩,现院区占地面积100亩,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院计划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6名,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历届硕、博研究生和应届大学本科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3.年龄

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为“199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急诊内科、急诊外科、重症医学科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本科和硕、博研究生可在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11: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综合排名前四分之一的证明等所有证件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fysey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址: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我院展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就业协议承诺书》。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ysey.cn)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事项

1.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咨询电话(人事科):0558-2563938

监督电话(监察室):0558-2563969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

附件2: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日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滑动可查看全文)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70年,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神经性疾病为主的国家三级专科医院。
编制床位1070张,现有职工近600人,高、中级职称200余人。年门诊量近20万人次,年收治病人1.4万余人次。医院精神医学科是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亚专科完善,形成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物质依赖科、儿少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心身医学科等多方向优势专科群。神经内科在癫痫规范治疗、记忆门诊及神经认知障碍筛查等方面优势明显,获批国家级记忆防治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综合成绩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的证明,需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双一流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供综合成绩排名;已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2.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3.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4.本科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
四、现场报名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于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所需证书原件按照通知书上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八、公示
医院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我院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256852(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256809(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日


阜阳市中医医院

阜阳市中医医院是阜阳市区唯一一家公立性三级综合中医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阜阳市及周边地区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任务,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急救、康复和养生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中医医院。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自愿申报、平等竞争;
3、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医院校园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对象
(一)国内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第一起点学历及专业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型硕士、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二)2023年医学类院校全日制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 。
应届本科生需提供综合成绩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证明,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双一流”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综合成绩排名。已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进行现场招聘;
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在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500米)。
考生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或就业推荐表)交至现场报名处。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会以微信群发信息的方式及时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default.php)查询。
咨询电话: 0558-2780225(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8-2780106(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3年阜阳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计划表

 

阜阳市中医医院

2023年2月28日


来源: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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