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625人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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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阳江市阳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人公告(至2月24日16:00)
2023广东阳江市阳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有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力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及《关于开展我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阳机编〔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职位表)。同等条件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ysrszp2022/)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参考笔试确认
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笔试。
(五)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确认参加本次笔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ysrszp2022/)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笔试及面试方式
1.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再相同则由面试主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由聘用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8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政务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控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广东省和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763-7885818
附件1-2023年阳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阳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原标题:2023年阳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yangshan.gov.cn/qyysrsj/gkmlpt/content/1/1667/mpost_1667848.html#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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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90人公告
为补充光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将赴北京、武汉、长春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49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3,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2年2月2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3gmjycz.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2.网上预报名时间:
第一批北京和武汉考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下午6:00时;
第二批长春考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7日下午6:00时;
(二)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读期间的成绩单);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内考生在学信网下载,国(境)外考生无需提供,国(境)外考生需按公告第二大点的第二小点的第8细项提供相关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全身生活照一张、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三)预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预报名,同一批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考点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同批次可同时报名,前面批次面试通过进入我区签约环节的考生,不得再次参加后面批次的面试。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预筛选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预筛选,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通过资格预筛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某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区教育局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带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预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到相应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即未收到短信),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2.在招聘总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3.现场资格审查、面谈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批北京、武汉考点在3月8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第二批长春考点在3月15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4.网上资格预筛选、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批北京、武汉考点在3月9日;
第二批长春考点在3月16日;
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3gmjycz.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1817;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
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
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
4.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pdf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pdf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pdf
附件4: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xlsx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2月赴外定点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42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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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事业编制教师68人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有明确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英语教师职称的除外)。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023年2月24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考试确认
具体方式、时间、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进行考试确认。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流程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笔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也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
2.综合素质评估
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岗位 | 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5的岗位 | 现场小组讨论 |
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笔试人数≤1:5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本次招聘中,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以后续“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4.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5.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70%。
(四)体检
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p.gov.cn/)、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2224081(中学)、62736616(小学)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9:00-11:00.15:00-17:00
监督电话:82509661
报名系统的服务电话技术支持: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铁英中学、铁英小学、铁铮学校(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208/10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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