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入编机会来了!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818人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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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公告汇总

2023广东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至3月20日17:00) 

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28人公告(至3月22日12:00)

2023广东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683人公告(至3月26日15:00)
01

2023广东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妇幼专科特点, 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个专业技术岗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7个专业技术岗位,其中:

1、护理科研学科带头人1名,主要从事护理科研工作。

2、财务学科带头人1名,主要从事财务运营管理工作。

3、眼科主治医师1名,主要从事诊疗工作。

4、妇科医师1名,主要从事诊疗工作。

5、乳腺科医师1名,主要从事诊疗工作。

6、产科主管护师1名,主要从事护理工作。

7、耳鼻喉科主管护师1名,主要从事护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护理科研学科带头人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A100209)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其他要求:取得主任护师资格。

2、财务学科带头人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工商管理类(B1202)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具有2年及以上医院运营管理工作经历。

3、眼科主治医师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眼科学(A100212)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

4、妇科医师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临床医学(A1002)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乳腺科医师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外科学(A100210)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6、产科主管护师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B100501)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有10年及以上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7、耳鼻喉科主管护师1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B100501)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有10年及以上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丛段20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22978017,联系人:邓老师、李老师。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和有关工作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核时间, 请留意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岗位1至岗位5

免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一)岗位6至岗位7

(1)面试环节:

面试评委小组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由我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纪检监察室派专人负责监督。

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根据面试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考核对象。

(2)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临床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总分计算: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50%和技能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原标题: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foshan.gov.cn/zwgk/jgsydwzl/content/post_5549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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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28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拟在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设立考点公开招聘128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 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珠海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新要求,以新时代“二次创业”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珠海教育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保障,为提升珠海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教育研究院、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即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即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和技能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武汉考点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报考事项详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指南》(附件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教师岗位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珠海市教育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人员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一经聘用,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和办理转正手续,聘用2年内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网上面谈—>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二)报名及预审

1.报名方式与预审

①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网上预审,择优确定参加网上面谈人员。网上面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②报名时将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和视频资料上传。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网上预审。测试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展示学识专长、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以便网上预审专家组更全面地了解考生,上传的视频资料可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对教师职业认识等进行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③通过网上面谈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报名表并签名,凭身份证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未通过网上面谈的考生,请不要前往现场。

说明:①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要求学位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生源地为珠海市的应届公费师范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0:00至3月22日12:00。

(三)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安排

见附件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

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含个人视频资料)、面谈(含网上面谈和现场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和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占50%,面谈表现情况占50%。各岗位从现场资格审查后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考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上述公式规定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次日12: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①报名表原件(需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③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④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加试)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评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023年3月30日进行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冠病毒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安排视考试时考点城市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721、212373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点击查看>>>附件1-6

1.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武汉考点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珠海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指南

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关于报考资格的承诺书

6.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安排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492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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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683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纵深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招才引智工作,为汕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3年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4.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汕尾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面试的方式。

①赣南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汕尾专区

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8:30-17:00;

地点: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足球场。

②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汕尾专区

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9:00-15:00;

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

2.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

各类别考生现场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⑤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视现场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现场面试或择期安排时间进行视频面试。

4.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岗位名额招满即止。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计划生育情况按国家、省最新政策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18日)。

(八)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九)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十)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60-338366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8368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点击查看>>>

1.2023年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2023年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shanweirc.com/1677837588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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