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为延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等院校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15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0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23名;教育系统招聘72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62名,林业等其他部门单位招聘19名。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陕西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公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分布情况,共设3个招聘小组,分别为教育类校园招聘小组、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和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小组。具体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小组确定并在上述公告发布网站和所在招聘院校网站发布。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4本考点妙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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