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事业编!招12人,儋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附岗位表)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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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儋州市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了满足我市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选优配强各类人才队伍,推动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详见《2023年儋州市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10日;即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www.danzhou.gov.cn),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2023年3月16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986)。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②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0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准予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证明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3年儋州市环新英湾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捺印贴照片后上传图片);(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下载以及在线报名)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4);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工作证明;
9)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证书和材料。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3月1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3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3月16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3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按印)、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准予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指定的报名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
2.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招聘的工作人员具体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岗位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898-2333325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55313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源:儋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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