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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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洛江区住建局 【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为财务管理岗位,应具备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政府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3月18日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洛江区住建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至洛江区住建局电子邮箱:ljqzjj2018@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有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住建局办公室(洛江区安吉路28号)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招聘方式
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审核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自费)。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拟招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46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人员在考察审核、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录取后具体工作岗位由我局统筹安排。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阮琳彦,联系电话:0595-22631103
本公告仅适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洛江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住建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洛江区住建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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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qzlj.gov.cn/zwgk/xwzx/tzgg/202303/t20230309_2855460.htm
02
泉州市委党校 【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泉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2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常年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招满即止”的方式,原则上每季度末组织集中考核一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岗位人数更新信息。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博士招聘+姓名),发送至邮箱qz22763212@126.com。
咨询电话:0595-22763212、19905957875。
3.报名材料:《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查询认证结果)、主要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在读校院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交的,可在进入体检前提交,届时未能提交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提交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1.泉州市委党校组织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名单将在泉州市委党校网站 (http://www.qzswdx.cn/,下同)公布。进入考核阶段,泉州市委党校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部门再复核为准。
2.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未参加资格复核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并对所提交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专题试讲和互动问答,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专题试讲85%、互动问答15%),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泉州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党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行组织体检、考察。
(三)相关人才优惠政策详见“泉州人才港湾”(http://www.qzgccrc.com/)。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泉州市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902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2023年3月1日
来源: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303/t20230307_2854962.htm
03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 【22人】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辅导员1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三)学历要求:序号01-06专任教师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序号07、08及10辅导员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09辅导员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上述岗位均需符合附件2相应岗位要求。
(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全职教学经验,且通过学院认定者优先录用。
(五)对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将采取直接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70分(含)以上的,优先录用。
(六)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专任教师岗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七)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附件1
附件2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官网(https://jsxy.faf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报名方式无效,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上传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仅辅导员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现场确认):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因个人弃权、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位考生。
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张贴照片);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备案表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5),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2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证明、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关的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等)。
考生应携带以上所列材料清单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完整提供一套原件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现场确认时提交工作人员。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根据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公布。
(二)考试形式
1.序号01-06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70分的,不予以录用。
2.序号07-10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辅导员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70分的,不予以录用。
3.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站。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本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并提前准备好核验材料。
(二)现场确认与考试等需入校环节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考生仅允许从南门进入学校。入校时需出示有关材料,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备用考场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核验外),面试结束后佩戴好口罩及时离场,校外考生不得在校内逗留。
(四)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上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一)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二)录用人员薪资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十、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730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蔡老师(人事处),林老师、周老师(学生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7312(人事处)、0591-86393437(学生处)
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3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进人计划情况汇总表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3年第一批辅导员岗位进人计划情况汇总表
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4.关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5.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3年3月9日
来源: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2156
04
石狮市交警大队 【12人】
因工作需要,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面勤务辅警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从事勤务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业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男性身高1.70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M(含)以上;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优先优先考虑任用;
(五)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政历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语言表达流利,有较强的责任心;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早晚高峰点位站岗,纠正路口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维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护学护校等工作。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录用后每月到手工资3500--5000元(另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提供住宿及伙食补助。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驾驶证、个人简历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招聘会现场或石狮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生路236号)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3506085115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8日
来源:https://www.sshr.net/content/notice/show/id/2054
05
惠安县民政局 【1人】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葬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殡葬管理员1名,从事殡葬及民政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讲好闽南话;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7.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20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3月20日17:3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修改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21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且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22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1.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有关事项如下: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惠安人才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个人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1);④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四)入职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聘用:(1)国家贫困户;(2)烈士子女;(3)复退军人。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三、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公益性骨灰堂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标准执行,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1年,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用工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民政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民政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来源: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1778-0.html
06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人】
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5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 5名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心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与一定文字协作能力。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遣人员薪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3日17:00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附件)(附上本人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63 ,考生进入报名入口后直接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报名咨询电话:0595-82661053 施小姐(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或可提供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2.对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侨乡人才网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发布。
2.聘用人员与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3月9日
来源: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63
0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3人】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驻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
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栏目(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
附件1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09日至3月1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62,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入口后直接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595-82895577庄明红。
3、报名提交的材料如下,报名材料需提供齐全,未提供齐全的影响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各一份、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食堂岗位的需要另行提供健康证。
6、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到相关部门开具综治证明,并将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侨乡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8、相关事项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2895577 庄小姐 0595-82661065 袁小姐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10号和平国际广场C区A座二楼
附件1: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docx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2023年3月09日
来源: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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