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地区最新招聘!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肿瘤医院、枣庄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口腔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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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急需紧缺人才高校招聘引进公告

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枣庄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非营利性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医院位于滕州市腾飞东路1795号,占地167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60张,在职职工484余人,其中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229余人。现设有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医务部、后勤服务中心等行政职能科室和呼吸科、肿瘤内科、放疗科、肿瘤微创介入病房、胸外科、骨外科、乳腺外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影像科、药剂科、健康体检部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市级重点学科2个、重点专科3个,在鲁南及苏豫皖和东北三省等周边地区享有盛誉。

为促进我院发展,加快我院高层次重点人才和急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按照《2023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依托“就选山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医养健康产业专场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双选会,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济南校区体育场

二、招聘岗位

《2023年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高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2023年9月1日);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本次招聘设立岗位3个,共招聘9人,分别为外科医师3人,内科医师3人,肿瘤科医师3人。设定开考比例为1:3。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8日8:00—2023年3月11日14:00。

报名邮箱:wkyyrzb@163.com,填写上传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的学校论文、科研、所获荣誉等情况,也可以一并上传,以相应的分数加入考评得分。(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内科医师+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张**”),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济南校区体育场

需提交的纸质版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高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2份(表中照片处需有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考生需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及二级学科名称。

(7)就业协议书。

(8)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如有工作经验现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或销编证明。

(9)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三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注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回退个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按期提交相关的材料,招聘单位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需要按期上交,不按期上交的视为放弃。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签约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对参加应聘人员,采取当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在招聘会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并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无人报考或面谈(面试)通过人员弃权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及个人意愿,可将相近专业的面试人员调剂到该岗位中,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必备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应届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腾飞东路1795号

邮编:277500

电话:0632-5268010

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网址:http://www.zzxkyy.com

附件

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

2023年3月8日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第一批)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枣庄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枣庄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枣庄市健康教育所)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应用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是全市疾控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现根据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高校公共卫生人才,共谋疾控事业发展。为切实做好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招聘会”,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单位

岗位

专业

需求人数

学历
学位

单位地址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1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4

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

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

0632-3698959

sjkrsk@163.com

专业
技术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现场报名

时间:3月11日上午09:00-12:00

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春季校园招聘会

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3月11日14:00-17:00

2.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报考同意函。

(4)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3:1。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中心持有关材料到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进行备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8日

2023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高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70年栉风沐雨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急诊急救、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拥有新院区、老院区2个院区,总占地面积96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63张。在职职工1750人,有高级职称236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市级突贡专家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5人。

医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院内围绕妇幼全生命周期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辅助检查部、综合业务部和生殖遗传医学中心“五部一中心”,拥有优生学1个省级重点学科,新生儿、孕产期、更年期3个省级特色保健专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产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4个市级重点学科,产科、小儿外科、临床护理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及妇科、超声科、儿科护理3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医院是美国太平洋医疗中心范渊达院士助产新模式示范基地、美国无痛分娩中国行无痛分娩培训基地、全国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全国流产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全国促进自然分娩无创接生培训基地、国家女性盆底功能障碍诊治及防治技术培训中心、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省康复治疗技术培训医院。医院是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先天性心脏病三级防治基地、山东省重症围产期平台枣庄分中心、郑州大学介入治疗研究所临床科研基地、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医联体合作医院、潍坊医学院教学医院和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为促进我院发展,加快我院高层次重点人才和急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按照《2023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依托“就选山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医养健康产业专场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双选会,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急需紧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结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双选会,仅发布全年急需紧缺用人计划的部分岗位,详见《2023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济南校区体育场

需提交的纸质版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考生需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及二级学科名称。

(7)就业协议书。

(8)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如有工作经验现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或销编证明。

(9)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回退个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按期提交相关的材料,招聘单位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需要按期上交,不按期上交的视为放弃。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签约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上午;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对参加应聘人员,采取当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在招聘会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并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应届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有关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新院区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路与复元三路交叉口向南1200米

老院区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25号

电话:0632-3699016

邮箱:zzfyzp@163.com

网址:https://www.zzsfybjy.com/

附件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8日

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引进公告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始建于1960年,是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精神疾病诊疗、老年医养结合、康复医学三大业务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枣庄市精神卫生医教研防中心、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省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品牌”“全省敬老模范单位”“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省级医患关系和谐示范医院”“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全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医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2023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依托“就选山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医养健康产业专场暨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双选会,采取“面签直招”的方式,为我院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急需紧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结合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春季校园双选会,仅发布全年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的部分岗位,详见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 3月10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见下方需要提交材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eyrsk2011@126.com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内科医师+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张**”),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

(2)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12:00

地点: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济南校区体育场

需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2份(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考生需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及二级学科名称。。

7.就业协议书。

8.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如有工作经验现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或销编证明。

(二)单位初审

邮箱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3月9日10:00-3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12: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12:00、14: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济南校区体育场

资格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现场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2份(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考生需提交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及二级学科名称。。

7.就业协议书。

8.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如有工作经验现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交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或销编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四)签约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对参加应聘人员,采取当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在招聘会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并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无人报考或面谈(面试)通过人员弃权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及个人意愿,可将相近专业的面试人员调剂到该岗位中,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必备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应届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汇泉路6号

邮编:277110

电话:0632-8076115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网址:http://www.zzsley.com

附件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3月8日

2023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枣庄市口腔医院是枣庄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公立二级口腔专科医院,枣庄职业学院教学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院技术协作医院,是鲁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口腔专科医院。目前医院设有新城、市中、滕州三个院区,建筑面积达7000余平米,现有牙科综合治疗台90余台,医院现有员工200余人。设立口腔颌面外组、口腔修复组、牙体牙髓组、牙周病组、口腔正畸组、种植组、儿童口腔组、美容整形组、特诊组等9个临床业务工作组。医院秉承“先进技术与国内尖端同步,健康口腔与绚丽人生共融”的愿景,致力打造鲁南地区一流的口腔专业机构。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口腔医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2023年9月1日);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3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kqyyrs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急需紧缺报名:姓名+毕业学校+报考岗位”。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证。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本市已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报名时出具原单位销编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8、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三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无工作单位承诺书》,《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9、经本人签字的《2023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9日11:00-3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并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或查询邮箱。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四)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前一天到枣庄市口腔医院(新城院区)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查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现场审查材料包括邮箱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回退个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急需紧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专业技能测试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人选,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合格后,医院与应届毕业考生签订由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书》。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并同时在枣庄市口腔医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签订《三方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按照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必备材料,且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735816、5735813

电子邮箱:skqyyrsk@163.com

医院网址:http://www.zzskq.com/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2266号

附件

枣庄市口腔医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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