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46人公告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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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卫生类初级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院于195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编制床位2600张,年门诊量200万人次,年出院病人6.5万人次。现有职工3200余人,高级卫生技术人员611人,拥有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2人,山东名老中医13人,泰山学者15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1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十四五期间,医院将承担完成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拥有趵突泉院区、千佛山院区、大学城医院三个院区,整体规模和服务能力均将得到极大提升。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2022〕29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卫生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3月17日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3月17日。
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3月1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3月1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sdzydfy.com)、各招聘单位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 —3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www.sdygzx.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17日11:00 —3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4日9:00—4月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A类(综合类)、B类(医疗)、C类(药学)、D类(检验)、E类(中医)、F类(护理)、H类(预防)七个类别。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295119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65919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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