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招人,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52人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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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第一次公开招聘14人公告(至3月24日17:00)
2023广东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人公告(至3月29日18:00)
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第一次公开招聘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胸科医院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立三级医院,创建于1953年,兼挂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的牌子,是一所既有胸肺疾病及结核病专科特色、又具有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集医、教、研、防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
广州市胸科医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坐落在美丽的白云山下、麓湖之滨,环境优美,是位于“广州花园”的医疗区域。目前医院正进行整体改造扩建,包括门诊楼、综合住院楼、医疗保障楼、肺科病房楼、医技楼等新建项目和部分改造项目,其中肺科楼已投入使用,其他项目将于近期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拟开放床位1000张。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服务体系完善,医术精湛,设备先进,是广州地区胸肺专科疾病的预防、治疗、监测、培训和科研中心,是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PI单位,是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基地,设有肺部疾病研究所。医院兼挂“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牌子,承担广州市结核病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市内各区结防机构的业务、质控、督导、培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高声誉。医院结核病科在复旦版2021年度专科声誉排行榜上蝉联全国五强!
医院学科齐全,设有结核病科及各亚专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胸外科、骨科、儿科、妇科、中医科、心血管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综合内科等科室。结核病科是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结核病学为市医学重点学科。拥有ECMO、MRI、CT、纤维支气管镜、胸腔镜、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等大批最先进、高配置的医疗设备。医院牵头组建了华南结核病专科联盟,是全国首批抗结核新药使用和保护拓展项目首批实施单位,是粤港澳大湾区结核病防治联合体重要成员单位,“结核病临床诊疗和预防控制”入选广东省转化医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医院2022年先后挂牌“结核外科诊疗中心”、“重症结核病诊疗中心”、“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达标单位”、“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
医院现有工作人员10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60多人,高级技术职务及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业人员300余人。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抗击非典先进单位、省市先进工作单位、市文明单位、市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
医院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实施“质量立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践行“仁爱、诚信、奉献、创新”的医院精神,扎实推进高水平特色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奋力把医院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以结核专科为龙头、胸肺诊疗为特色的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高水平研究型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5.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4日17:00。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资格条件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3年可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胸科医院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综合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或“本科、学士”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而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需参加笔试,而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广州市胸科医院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835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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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财政局下属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是广州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参与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参与结算评审;承担市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结果的复核工作;承担涉及财政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制定市级财政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及制度;负责市级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财政数据资源管理利用和全市财政纵向网管理;办理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辅助性保障事项。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6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
1.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财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现役军人、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
其中:
(1)“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提供论文及科研成果及相应材料的翻译件),经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如:某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国际金融”,在《专业目录》中属旧专业名称,在《专业目录》中对应“金融学(B020301)”,该报考人员需以“金融学(B020301)”报考相关职位,并在报名时本人专业选择“金融学(B020301)”。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同意后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年龄要求:
①具有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②具有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具有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④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3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29日下午6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报名期限内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
2.考试确认: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在2023年4月4日上午9时至2023年4月6日下午6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免笔试人员也需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
3.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视情另行公告);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报名初步审核的免笔试人员计入开考比例。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从事招聘岗位有关业务的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6.具有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上述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
3.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要求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可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参加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5.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情况,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出现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情况,由招聘组织部门对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各拟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有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本次招聘组织部门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由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决定。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由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决定。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财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决定。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考咨询电话:020-38923911、020-38923031
2.监督电话:020-38923202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未尽事宜,以本次公开招聘组织部门的解释为准。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842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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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云浮市新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30人公告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两广交汇处,素有“石都”“禅都”“硫都”等众多称誉,因境内常年祥云飘浮而得名,下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全市总面积7785.1平方公里,2021年末总人口302万。
新兴县作为云浮市融湾发展的桥头堡,是西江流域著名的“鱼米之乡”“水果之乡”“中国果品加工之乡”“全国最大的高端不锈钢餐厨具制造基地和出口基地”,持续多年入选全国县域综合竞争力400强、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获评为2022年度县市高质量发展百佳典范、县市投资环境百佳典范、县域高质量发展经典案例、广东文化强省建设示范案例。
目前新兴县正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省委“五大人才工程”和人才“云聚”强市工程,着力建机制、搭平台,强服务、优环境,让有志投身于新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舞台、安居生活有品质、创新发展有空间。
为持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新兴县组织实施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紧缺人才(具体岗位组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且其本科阶段毕业院校须属于《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现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选聘范围。选聘的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2023年10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方式
选聘程序包括组织报名、综合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及报名人员上传提交的学历、专业、履历、受表彰奖励等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人才选聘按面试成绩高低,结合工作特点,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
本次人才选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当选聘出现岗位组未招满时,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用的人员,可按照专业相近、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我县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云浮市以外地区的考生参加线下面试的,按有关规定报销往来交通和食宿费用。
三、政策待遇
(一)服务期限
选聘人才入职后须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至少5年(其中在报考所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至少3年,期间经批准可报考公务员)。选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服务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二)工资福利
除法定薪酬外,对符合市县人才政策扶持条件的,按年度发放生活补贴。有关补贴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提前到岗实习锻炼,实习期内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6: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由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赴省内外城市和重点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可直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并与之签订“三方协议”。
2.网络报名。依托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ex1.https.443.ipv6.yunfu.gov.cn/gdxxjqrczp2023/)等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同时在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xing.gov.cn/)、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xinxing.gov.cn/yfxxrsj/gkmlpt/index)发布相关链接。
3.选聘中可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多轮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面试的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系统提示报名,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本人的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的经历及获得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人选综合审核筛选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766-28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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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云浮市新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岗位表
2.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目录
中共新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原标题:2023年云浮市新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xinxing.gov.cn/xxxrmzf/zwgk/tzgg/content/post_1674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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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为进一步推进潮州港引航站队伍建设,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潮州港引航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共2人(详见附件1:《潮州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级引航员适任证书人员(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即196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和潮州市政府网市交通运输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tysj/)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邮箱czjtrs@126.com(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请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2)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电子版;
(3)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市交通运输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直接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核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考核内容:由市交通运输局对考核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按规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根据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市交通运输局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将考核时间、地点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和潮州市政府网市交通运输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tysj/)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市交通运输局签订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8-2295263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68-229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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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岗位表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单位简介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0日
原标题:2023年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36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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